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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在全球化竞争日益激烈的汽车行业中,品牌不仅是企业核心价值的体现,更是市场竞争中的关键利器。商标作为品牌识别的重要载体,其保护与管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长远发展。本文将从中国、美国、欧洲三大汽车市场出发,通过剖析几个有影响力的商标案例,探讨汽车领域品牌保护的特点与注意事项,以期为行业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汽车领域商标影响力案例解析 案例一:比亚迪的全球征程 背景概述:比亚迪作为中国新能源汽车的领军企业,近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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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4年7月25日,菲律宾对2017年版的《马德里协定关于国际商标实施细则》进行了关键性修订。此次修订主要增加了关于马德里指定菲律宾商标使用声明宣誓的规定。 以下是修订后的主要变化: 1. 续展马德里指定菲律宾商标时,必须提交使用声明宣誓。规定提交时间为马德里商标续展到期日起计的一年内。 2. 马德里后期指定菲律宾的商标在第3年或第5年的使用声明宣誓与续展使用声明宣誓时间重叠,申请人可以在重叠期限内提交一份使用声明宣誓,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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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在商标的发展历程中,立体商标以其独特的三维形态和强烈的视觉冲击力,逐渐成为企业品牌差异化竞争的重要工具。然而,相较于传统的平面商标,三维立体商标的注册与保护过程更为复杂,涉及的法律问题也逐渐呈现为多样化的表现形式。 立体商标,顾名思义,是指由三维标志或者含有其他要素构成的商标。它可以是商品本身的形状、商品的包装物或其他三维标志,通过其独特的三维立体形态来标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立体商标因其独特的视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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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随着2024年巴黎奥运会的开始,这座被誉为“光之城”的浪漫都市再次成为全球瞩目的焦点。作为国际体育盛事的举办地,巴黎不仅以其悠久的历史、丰富的文化底蕴吸引着全世界的目光,其完善的法律体系,尤其是商标制度,在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促进品牌国际化方面同样展现出了非凡的力量。 本文旨在通过巴黎奥运会的筹备与举办,探讨法国商标制度的独特之处。 法国商标体系概述 历史沿革与体系构建 法国的商标法律体系源远流长,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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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品牌许可,作为品牌扩张和市场渗透的重要策略,其背后的法律问题复杂且关键。从许可前的筹备到许可后的管理,每一步都充满了挑战与机遇。本文将探讨品牌许可过程中应关注的法律问题,逐一剖析各阶段的工作要点、潜在风险及注意事项。 许可前:精心布局,奠定法律基石 1. 资质审查与合同构建 在品牌许可之前,首要的任务是对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许可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合法持有人,而被许可人则需具备经营相关商品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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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根据《商标法》第八条,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可见,商标有很多种,其中一种为颜色组合商标。 01什么是颜色组合商标 颜色组合商标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按照特定方式进行组合构成的商标。从颜色组合商标的定义来看,颜色商标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颜色组合在一起的商标。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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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随着商标总量的逐渐增加,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于商标违反绝对理由等审查的更为严格,商标注册申请的驳回率也有所上升。因此,越来越多的商标需求主体企图通过从他人处购买已经注册商标来迅速建立"稳定"的商标权利。 但注册商标的“稳定”仅仅是相对于申请中商标因各种理由被驳回、被异议等而言的相对稳定,受让注册商标也并非高枕无忧,仍然可能会面临风险。 除受让注册已经满三年的商标,未被使用可能存在被他人依据《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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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AIGC(Artificial Intelligence Generated Content,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正逐渐成为内容创作领域的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然而,AI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问题却引发了广泛的争议与讨论。本文旨在探讨当前主要的AIGC工具及其生成内容的过程与形式,分析各国针对AIGC生成内容版权归属的最新案例裁判结论,并结合学术评论研究,为理解这一问题提供全面视角。 一、AIGC的主要类型 AIGC工具是指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自动生成各类内容(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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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4年7月23日,阿根廷商标局通过了P-295/2024号行政决议,该决议规定:商标申请人收到异议答辩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须一次性向阿根廷商标局支付官费,费用为阿根廷比索8900元(约合10美元)。此期限不可延期。若申请人逾期未支付相关费用,则视为放弃了被异议商标的注册,被异议商标将被自动驳回。 此外,该决议还包含一项过渡性规定,适用于处于以下状态的商标: ①异议人已确认维持异议申请; ②申请人尚未对异议申请进行答辩; ③阿根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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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文章来源:北京康瑞律师事务所 作者:张芳 在全球化日益加深的今天,国际经贸合作与司法交流已成为推动国家发展的重要力量。商标行政诉讼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关键环节,其跨国流转效率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司法公正的实现。 2023年,中国正式加入《海牙关于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的公约》(以下简称“海牙认证公约”),而这一里程碑式的举措为商标行政诉讼文件的跨国流转带来了巨大的便利,也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供了更广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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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在数字化时代,短视频以其独特的魅力和广泛的传播力迅速占领了用户市场。一段短短几分钟的歌舞短视频,不仅能够迅速点燃网络热点,还能成为创作者们展示才华的绝佳舞台。然而,在这看似简单的视频背后,却隐藏着复杂的版权问题。那么,一段歌舞短视频中可能包含多少个版权?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一话题,探讨其如何为版权保护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 歌舞短视频中的版权构成 音乐版权 音乐是歌舞短视频的灵魂。一段引人入胜的背景音乐,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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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引言 珠宝设计在时尚界和奢侈品行业中占有重要地位。作为一种高度创新和独特的艺术形式,珠宝设计不仅需要创造性的构思,还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因此,保护珠宝设计的知识产权对于设计师和公司来说至关重要。然而,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法可能需要较长的时间和较高的成本。本文将探讨一些更加快捷且经济的方法,以便珠宝设计师和公司能够有效地保护他们的创意和作品。 一、珠宝设计领域的特殊性 珠宝设计区别于其他行业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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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文章来源:康瑞律师 作者:荣逸菲 北京康瑞律师事务所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商标侵权案件频发,既侵犯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而构建一个坚实且合法的证据体系对于商标侵权案件的胜诉至关重要,其中公证购买作为确保证据真实有效的手段,在商标侵权案中尤为重要。 01商标侵权案件的基本概念 商标侵权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标志,从而导致消费者混淆或误认的行为。这种行为侵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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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根据《商标法》第四条、第二十二条,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九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 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申请商标注册。提出注册申请时,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 我国《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分为 45 个类别,其中第1类至第34类为商品类别;第35类至第45类为服务类别。 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指定商品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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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文章来源:康瑞律师 作者:方婧妍 北京康瑞律师事务所 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案件常常成为商标权维持与撤销的关键战场。在这一过程中,使用证据的提供和认可至关重要,尤其是对商品用途与名称的准确界定。本文将通过我所代理的一起具有代表性的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案件,探讨商品用途与名称在商标权纠纷中的重要性及其博弈过程,并总结经验教训,以期为大家提供有益参考。 近日,我所代理的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案件在二审中取得胜利,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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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在商标申请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当申请人对一枚商标已经使用,准备向商标局提交注册申请时,发现在同一类别已经有完全相同的商标被注册了。有些申请人可能会感到困惑:为何我的商标会在别人的名下?为何他们能够注册我使用的商标?他们注册了我的商标,难道不应该无条件地转让给我吗? 在中国,商标审查遵循的是“申请在先原则”。这一原则明确指出,当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就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0《韩国商标法》的修正案引入了商标共存同意制度,并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项制度的引入受到了商标业界人士的热烈期盼,它旨在为解决在先商标障碍提供一个更加灵活和高效的解决方案。 01改法背景 现行的商标法不允许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注册与他人在先申请或注册的相同/近似商标。即使申请人提交了引证商标所有人出具的共存同意书,韩国特许厅(KIPO)也不会接受。这意味着,如果双方同意其商标在韩国共存,他们必须采取迂回策略00文章来源:康瑞律师 作者:荣逸菲 北京康瑞律师事务所 商标共存协议,即注册商标权利人为他人出具的,同意他人商标与己方商标共存于市场的声明文件。若该文件由商标权利人单方面出具,通常称为“共存同意声明”,若为双方共同签署,则通常称为“共存协议书”。 实践中,商标共存协议通常用于商标驳回复审案件中,商标申请人为了克服《商标法》30条的规定,在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判定申请商标与他人的在先商标构成近似商标时,主动与引证000002023年6月14日,日本国会通过了《不正当竞争法防止法等的部分法律修正法案》,此次修正值得关注的一点是商标法中引入了大家期待已久的商标共存同意书制度。 以下是相关介绍: 一、实施时间日本商标共存同意书制度的正式实施日期为2024年4月1日,但只适用于2024年4月1日之后递交申请的商标。2024年4月1日之前提交申请的商标,即便是在2024年4月1日之后开始审理,也不能适用此条款。 二、引入共存同意书制度的背景我们先来回顾一下现行法律规定00著作权,按照词义,可以将其分为“著作”与“权利”。“著作”一词,在法律上有着非常丰富的客体。我们将这些创造统一称为“作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