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他走进来的时候,带着一股Dior的香水味,华丽而又旖旎,是他身上惯有的味道。他在玄关脱下了那双Prada的男士短靴,然后抬起头朝我随随便便的一笑,深墨蓝色的眼睛笼上一层慵懒色泽。咖啡色的有些天然卷的头发,密密的刘海掩在额前,显得英气逼人。
他纤长的双手插在米色长裤的口袋里,朝我走来,脸上带着千年不变的轻佻表情,却仍旧浮出孩子气的故作老成。阳光透过浅绿色的窗帘,薄薄的一层金光洒在他那刀刻斧凿般轮廓英挺的脸上,睫毛下方和鼻梁两侧的阴影寂静又鬼魅。他轻抬下巴,朝我道:
“嗨,龙程。”
声音就像雨中广场上旧式广播里暗哑老歌一样空灵剔透。
他的声线空谷回响。
嗨,龙程。
嗨,龙程。
嗨,龙程。
……
然后我就惊醒了。
一个梦。
梦到了十年前的他,听到了他十年前的声音,看见了他十年前的风华。
02,
我真的是不想回家,如果那房子也能被称为“家”的话。
我知道只要一回去,稍微有那么一点导火线,我就会和他打起来。这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打情骂俏,而是真正的操家伙互砍。他只有在砍我的时候的时候才会一扫平日里怏怏的死人一样的表情,重新鲜活生动起来,嘴里飙着匪夷所思的脏话,连我这种二皮脸听着也觉得尴尬。我毫不怀疑,侮辱我已经成了他活下去的唯一动力,他对生命源源不断的热情全都来源于我痛苦的表情。
对打的时候我总让着他,我告诉自己:他精神有问题,你是正常人不要和他计较。
绝望的时候我这样安慰自己:忍一忍,既然爱他就忍着,你记着你爱他。
我爱他。
可是连我自己都开始怀疑这个曾经无比确凿的事实了。
我真正想说的是:我受够了。
受够了这种见不得光的同性恋爱,受够了众叛亲离孑身一人的孤独,受够了在厕所里碰见知情者是他们尴尬戒备的离去以及投过来的鄙弃目光,受够了那些隐隐约约察觉到什么的邻居敌意地看着我警惕嘱咐他们未成年的儿子说“离他远点,他有病”。
我早就怀疑了,我爱的仅仅只是那个以前的他,那个孩子气的花哨公子,身上有着巴黎春天一样浓醉的的香水味,一脸骄傲张狂的神态,而不是眼下这个家里破了产`被人毁了容的精神分裂症狂躁症患者。
很多次,他发作起来,朝着我摔锅碗瓢盆杯盘,伴随着那些不堪入耳的脏话。我总是想说:你给我滚。你吃我的用我的住我的,我给你看病替你还债当你的出气筒,我他妈拖着你脸上倍儿有光。你给我滚,我他妈再看见你一次就砍你一次,***的给我滚。
但每一次,我都忍住了没有说。我知道他很疼,精神病患者并不是仅仅那只限于思维的混乱痛苦,他们发病时身体有着撕裂般的疼痛。
有时候,我是真的舍不得他的。
无数次,我都在想:干脆把他随便扔到哪家疗养院算了,再给点小钱拉倒了。以我的条件完全可以找个更年轻漂亮的。有几次我甚至连疗养院都联系好了。
可是突然就舍不得起来,心里怅然地长满了失落,那些和他一起走过的岁华便在眼前浮得格外清晰。年少时他张扬的笑声,英挺的容颜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他单用右肩背着双肩包,偶尔回头对我说:“龙程你走快一点啊。”他亲昵骄傲地告诉别人:“龙城是我最好的哥们儿。”
五年前,他同样在站在漾满了微小眷恋的阳光下对我说:“我想,我应该是喜欢你的。”
——你不知道,那一刻是我生命中最完满的时刻。
他说:“我们在一起试试吧。”
四年前,我去外地主持修建铁路,回来时,他淡淡告诉我:“也不是多想你,就是觉得没有你的世界,挺陌生的。”
于是,我终究还是舍不得你。
但我终究还是不想回去。
我该怎么面对你,或是你该怎么面对我,都是费思量难端详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