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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药家鑫不应该死,因为这一次的杀人是我们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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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情况下,杀人行为都应该是被阻止的,药家鑫死亡并不能对张妙被害的既定事实造成任何积极的影响,只能成为另一个不可挽回的损失,当有能力避免不可挽回的损失发生时应尽力避免


1楼2011-05-29 21:40回复
    杀了他比较和谐,不杀民愤难平


    IP属地:广东来自手机贴吧2楼2011-05-30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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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你被撞的骨折了,跑都跑不了了,想避免都难啊!


      3楼2011-05-30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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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社会搞笑得很呐,故意杀人居然可以不判死刑?有人说“药八刀”有“自首”,我想你们那些满嘴说瞎话的人摸摸自己的良心说说,他真的有“自首”吗?其实我想对那些说不该判药家鑫死刑的律师说你可以留下你们的名字?你们真的是律师么?让周围的人认识认识你的嘴脸吧…不要每次都是某某地方的律师好么?撞人后连捅八刀,摸摸良心再说吧,到底是不是恶意杀人?我只想问问恶人杀人不该判死刑么?大学生了,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居然能丧心病狂到这种地步,居然还有人为他求情?您是嫌死得人不够多么?因为他居然还有了“激情杀人”的说法,我想问,如果他真的出来,他是不是该兴奋得在“激情杀人”一次。还有人说是因为他是因为压力太大,他有神马压力?中国人压力大的多了去,那压力大的人每人杀一人,中国还有人吗?还想说一点,别拿背景说事,你就能确定他不是官二代或者富二代?而且最新爆出的背景他就是个军二代!其实我想说的是不管你是神马背景,故意杀人了不判死刑,你自己摸摸良心说你同意么?如果同意,我只能说希望下次死得是你们家户口本上的人!总之一句话:杀人偿命,药八刀不死不足以平民愤!
        (下面为转载)
        受害者张妙前胸中三刀——后背中三刀——腹部和手背各有一刀。
        我似乎能想象到:
        这个只比药家鑫大了几岁的年轻母亲中了一刀,先是惊惧,再是哀求,用手去挡,挡不住,
        想逃,腿又受了伤,起不来,只能爬,爬了两步,
        被药家鑫追上,后背又中三刀,
        痛苦绝望中死去。。。
        各位善良的人们,这个时候沉默是可耻的,明天挨刀的可能是我们任何一个人!也许若干年后,新“鲁迅”仍然在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我对我周围的人抱着一种负责任的态度,之所以支持判药家鑫死刑,是为了防止更多的药家鑫出现。法律存在的意义就在于通过惩罚个体,来威慑群体,从而营造出一个有秩序的社会。如果一味的妇人之仁,无原则无理由的宽容,最后只会导致更大的罪恶!
        


        4楼2011-05-30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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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的看透了问题的本质,鄙人为你喝彩


          5楼2011-05-30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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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楼,卑鄙的人喝彩,那是什么样的喝彩?!


            6楼2011-05-30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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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刑虽然名字里带个“刑”字,但本质上并不是一种刑罚,而是野蛮的报复性行为,相较之下劳改对社会更有积极性的意义,而有期或无期徒刑则更为文明


              7楼2011-05-30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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