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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户川乱步小说集——《双生儿》(双胞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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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今天我决定在您面前忏悔。我离被处刑的日子已经越来越近,我想尽快将心里的话倾吐出来,至少安心度过死前最后几天。拜托,或许这会给您添麻烦,还请为我这可悲的死刑犯拨出一点儿时间。
老师您也知道,我杀了一个男人,并从对方保险箱中窃取了三万圆,才因此被判处死刑。任何人对此判决都不会有所质疑。事实上,我的确犯下了罪行,而如今死刑已确定,丝毫没有必要再特地招认另一项更为严重的罪行。纵使那件事比我为人所知的罪行还要严重好几倍,对于已被判处极刑的我来说,也不可能因此再受到更重的刑法。
不,不见得毫无必要。虽说我已是将死之人,多少还是有点儿虚荣心,希望尽量美化自己的恶名。况且基于某种理由,之前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我都不希望让妻子知道这件事,为此我不知承受了多少不必要的折磨。明知就算坦白此时也不可能影响结果,但面对法庭上一脸威严的法官,到了口边的话又被我硬生生吞回去,我终究还是没有勇气说出实情。
然而如今,我希望老师您之后将这件事巨细靡遗地转告我的妻子。就算是再坏的人,面对死亡的那一刻也希望能改邪归正。若不坦承另一项罪名就死去,对我的妻子来说未免不公平。另一个原因,就是我很害怕被我杀死的男人的执念。不,不是我抢钱时杀害的男人。那起案件我已经招认了,我根本不怎么在意他的死,而是在意更早之前,我犯下的另一桩杀人罪。一想到那个男人我就倍感痛苦。
他是我的哥哥,而且不是一般的哥哥。我是双胞胎中的弟弟,他是与我同时自母亲胎内出生的另一个双胞胎兄弟,我杀了他。
他不分日夜地出现在眼前,指责我。梦里,他在我胸口压上千斤重担并勒紧我的喉咙,白天情况也未见好转,他的身影会出现在墙上,眼里写满憎恨,瞪着我,或是从窗口伸进脑袋对我报以诡异的冷笑。最糟糕的是,因为我们是双胞胎,从长相到身形都一摸一样。打从我进来这里之前,是的,从我杀了他的第二天起,他就不时在我眼前出现。仔细想想,我之所以犯下第二起杀人案,以及精心策划的杀人行动竟然曝光,一切或许都是他的执念造成的。
自从杀死他的隔天起我就不敢再照镜子。不只是镜子,只要是可以反射出影子的物品都令我恐惧,我不惜将家中的镜子和所有玻璃制品都扔掉。可桑,那样做又有何用?大都市里放眼望去尽是成排的展示橱窗,里面总有闪闪发亮的镜子。越想忽视,我的目光越是被吸引过去。在那些玻璃和镜子里,总反射出被我杀害的那人---虽说那其实是我自己的身影---以阴沉的目光控诉我。
有一次,我在某间镜子店前甚至差点儿昏倒。在那儿,我看到那个被我杀死的男人的眼睛,成千上万只充满怨毒眼神的眼睛,同时将目光投射到我身上。
虽不时被那种幻觉困扰,但我并未因此倒下。以我聪明绝顶的脑袋精心策划出来的绝顶妙计,怎么可能轻易就露出马脚---确实这种过度自恋的信心令我变得更加大胆。屡次谋财犯案令我忙得不可开交,连一秒钟也无法松懈,自然没有余力顾及他。但是此刻,沦为阶下囚的我再也撑不下去了。他的鬼魂趁着单调,不被打搅的牢狱生活,心神松懈的大好机会,完全占据了我的心,尤其在我被判处死刑后更是变本加厉。
这里虽然没有镜子这类生活用品,但是洗脸和入浴时,他总会化为我自己的面貌倒映在水面上,味噌汤里也会浮现他那憔悴的面容,此外,餐具表面或室内闪亮的金属表面,举凡能映出倒影的物品,或大或小,他的身影一定都会出现。现在,就连我自己的身影都会把我吓一跳,该怎么说呢,我甚至怕看到自己的身体,我怕我这具和死掉的男人分毫不差,甚至连每一条皱纹的长向都相同的身体。
与其继续承受这种痛苦折磨,不如早点儿死了,我一点儿也不畏惧什么死刑,反而巴不得死刑越早执行越好。可是,沉默地死去的确令我不安。在我死前必须取得他的谅解,或者该说,我想消除心头这种无时无刻恐惧着他的幻影与不安......只有一个方法,那就是向我的妻子坦诚我的罪行,同时让世人知晓。


IP属地:浙江1楼2011-08-04 19:48回复
    手边么有这篇...
    话说我都忘了影子的情节了...有水族馆陈尸的情节?最后是在海滩边?疗养院什么的?


    IP属地:浙江7楼2011-08-07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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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不是哦.....动机什么的全忘了...


      IP属地:浙江9楼2011-08-07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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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完啊。。。。又是看到最精彩处。。。。


        来自手机贴吧11楼2011-12-31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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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想出这计谋的时候,我依然沉醉在美满的生活中,压根儿没想过要确实执行,真正将其提上日程,是我在花天酒地,为欠债所苦之后。
          有一次,我尝试着用这个方法,从家境殷实的朋友家中顺手偷走值钱货,这是我犯下的第一起偷窃案。以那枚指纹为样本,做一枚橡皮图章对略有制版经验的我而言,并不是难事。从此,每逢缺钱挥霍我就会用此招,而且一次也没被人怀疑过。有时,是因为受害者自认倒霉没有报警,也有时纵使报警,未等发现指纹就已不了了之,我的偷窃行径轻轻松松便能成功,轻而易举到了无趣的地步,而得意忘形的我,一错再错,最后竟然犯下杀人重罪。
          关于我最后的罪行,笔录上应该都有详细记录,在此我就简短带过,总之就是我由于负债累累急需一笔钱。此时,正好某个术忍基于某种原因---据说好像是踢过个秘密活动经费的政治献金---必须将三万圆的巨款放在自家保险箱里一晚,这件事我是在那个箱前,从当事人口中听说的。虽有负债,但我在金钱方面表现得很有信用,朋友才会毫不保留地在我面前直言不讳。当时,除了当时人的妻子,还有我及两三名客人在场。
          充分调查各种状况后,当晚我便以弟弟的装扮潜入友人家。另一方面,我当然也替扮演兄长的自己备妥不在场证明。我顺利潜入放保险箱的房间。随后,我用戴着手套的手打开保险箱---既是多年朋友,要知道保险箱的密码可说是轻而易举---取出成沓钞票。
          没想到,这时,本来关着门的房间,电灯突然“啪”地亮了起来,一时太过惊愕而转身的我,发现保险箱主人正在我面前瞪着我......我心想这下子已无退路,当下便拔出怀中小刀,扑过去用力刺进友人的胸口......一切都在瞬间发生,下一刻他已成为一具尸体,我凝神竖耳倾听,幸好没有任何人醒来,不,就算醒来发现,或许也吓得缩成一团不敢动弹了。我迅速将橡皮指纹沾上地下的血,在旁边的墙上按个印子,定睛确认没有留下其他任何证据后,这才小心地往外退,同时确认没留下任何脚印,匆匆逃走。
          第二天**来访,自信十足的我一点儿也不感到惊讶。**万分抱歉,含蓄地表示,知道遇害友人的保险箱存有巨款的人,他都得逐一拜访,由于现场留下一枚指纹,拿他同指纹库中的指纹档案相比较,并没有找到相符合的,明知冒昧,但是由于我也是死者的朋友当中知道保险箱藏有巨款的人之一,因此表示希望能采集一枚我的指纹。我在内心暗自窃笑,同时装出对友人之死伤痛不已的语气,一边表达遗憾一边按下指纹。
          “想必,**先生正导出寻找那穷其一生之力也不可能找到的指纹主人吧!”
          得到意外巨款的喜悦麻痹了我的神经,我对此事并未多想,立刻叫车前往平日的游乐场所。
          两三天后,统一为**再度来访---后来我才知道那位**是警局的名侦探---我若无其事地走进客厅。当我看到面前的**,眼中掠过一道若有似无的笑影时,心底深处的恶魔发出一声近似呐喊的呻吟。**貌似整暇以待,桌上放着一张纸。脑袋一团混乱的我完全无法思考,事后才反映过来那是我的逮捕令。当我眼角的余光瞥向那张纸时,**已迅速靠近我并将我的双手用绳子绑住。仔细一看,门外还守着另一名神情严肃的巡查,我只能束手待捕。
          就这样,我被捕入狱,即使入狱,愚蠢的依旧感到安心。我确信不管怎样都不可能查处我杀人的证据。但您猜怎么了,当初审法官当面宣布我的罪状时,事态的发展惊人到令我张口结舌的地步,就连身为犯人的我都忍不住露出哭笑不得的表情,因为我所犯下的错误实在太令人啼笑皆非了。
          那显然是我太大意了,只是令我犯下如此低级错误的是谁?我想,那正是兄长的恶意诅咒。他从开始的瞬间就已知道了。从一个小小的误解起始,到杀人罪发展到东窗事发---这个无可挽回令人胆寒的结果为止,他一直默默看在眼里。
          话说回来,那实在是个可笑到荒谬的疏失。我认定是兄长的指纹,其实是我自己的,用摄影的转悠名词来说,那是我自己指纹的负片。手指在无意中沾到些许墨水,擦了一下手指上的墨水,以为擦干净了,但部分墨汁依旧渗透到指纹纹路的凹陷处了,这样的手指再印到本子上,就印出了一个指纹的负片。
          对于自己这个无意间犯下的愚蠢疏失,我实在难以接受。可是听闻之下,才知道这样的疏失并非我的首创。依稀记得审讯时,初审法官曾主动说过一个故事:
          他说那是大正二年发生的事,在福冈,收容所里某个德军战俘之妻惨遭杀害,逮捕到一个嫌犯后,现场的指纹与嫌犯的指纹虽然相似,可是怎么看都不像是同一个人的,警方也伤透了脑经,只好委托某个医学博士研究,最后判定是同一个人的指纹。那起案件跟我的情况一样,现场遗留的指纹是负片。哪位博士多方研究后,抱着姑且一试的心态,将两枚指纹放大制成照片,并将其中一枚指纹的黑线反白,白线弄黑,一对照,果真与另一枚指纹完全重合。
          这下子,我想说的已经全部说完了。这么无趣的故事,耽误您的宝贵时间还请谅解。拜托,请按照之前的约定,将这些话转告法官大人和我的妻子。有您履行承诺,我将可安心走上死刑台。那么,就请您务必成全我这可悲的死刑犯临死前的最后请求。
          ---------------------------------完----------------------------------------
          


          IP属地:浙江12楼2011-12-31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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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手机贴吧13楼2013-07-17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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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原著发现跟漫画里的不一样,没有提到指纹什么的


              IP属地:上海14楼2014-07-15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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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噗,原来是负片。又是完全没有想到的结局。


                IP属地:湖南15楼2015-02-08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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