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厚河村村干部选举,其中一个候选人(上一届村长,因在职期,利用其私权,私买村上公共的沙滩,被村上联名告状,停职查办,最后是停职,但没有调查和处置,此届选举不知道为什么又可以成为候选人)因口角不和,动手打了其他几位候选人,最后村民去他家里要公道,他因为和镇政府以及镇***有关系,叫来这边人和黑社会威胁村民,帮着他想把事情压下来,最后因为民愤,惊动了市政府,市政府出去了**局,才以先调查事情为由把人带走了。
没过几天,市政府派了一百多人的队伍,声称是执法人员,把几个被打的人以调查为由带去**局,还以阻碍执法为由拘留15天,动手之人却继续回村上参加选举。司法何在,公道何在。
没过几天,市政府派了一百多人的队伍,声称是执法人员,把几个被打的人以调查为由带去**局,还以阻碍执法为由拘留15天,动手之人却继续回村上参加选举。司法何在,公道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