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开巴士这个命题是很好的,如果是按照正常劫匪的逻辑应该是他自己开,上车前所有**都不敢开枪就证明不知道谁是劫匪,他顺理成章的可以开走,然后跑到码头虐杀所有人质和自己。有些人说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什么的,我感觉你们真没在认真看电影。认真看就知道线索很多。主角本身就不是劫匪不解释了,他是因为市长的腐败问题到交通警的,等他看到市长后就很气愤,所以他想报复,有个细节说明他一直没有确凿证据指控市长,所以可能是录制了录像带检举揭发(反正成公众人物了,虽然还是不能指控市长但也够市长喝一壶的了,录像带在他和女人质走后有个放邮寄箱的镜头车停过头了还回来一点可认真看看)。然后他就想,但录像带出不去或者时效过长。他想起来让巴士来分散注意力,然后他邮寄录像带,然后才是回到主命题上虐人质再虐自己(本身要虐人质开巴士去码头和不出去在银行里都无所谓)。所以逻辑上来说人质上巴士带JC走是没有错误的,只是主角在银行确实发现了市长的证据,自己这句台词很重要:“原来我真的是劫匪”他达成的目的和他母亲说的运气一样。他从银行拿走了证据不就是劫匪嘛,这证据能在这次演戏中出现不就是运气嘛~!如果有人回复我还会深度剖析这个问题~!请别无辜骂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