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ppiness_rosiy吧 关注:67贴子:2,848

【___Winner miss Rosiy。】【生贺】错位执念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IP属地:浙江1楼2012-01-29 01:40回复
    @珞黎不只是曾经
    赶死赶活赶出第一章,结果超时了还很短= =。
    大虐没有但是保证SE。
    发不发到冰麟吧让我再考虑考虑,那什么朱元冰是攻对吧?


    IP属地:浙江2楼2012-01-29 01:43
    回复
      〆One
      刘俊麟是个孤儿,而朱元冰是个公子哥。
      若不是朱元冰的爸爸在为刘俊麟所在的孤儿院进行捐赠活动时恰好带上了朱元冰,也许他们这辈子都不会遇见。
      那年,10岁的朱元冰趁着爸爸和院长在谈捐赠相关事相时跑了出去,看着这陌生的大庭院好不好奇,看到一个小美女就不由自主的走了过去,正准备打招呼时又被一阵琴声吸引过去。
      小元冰想着弹琴这么好听的一定是个更漂亮的小美女,便放弃了和眼前的小美女搭讪而寻着琴声找了过去。
      可惜他当初不知道李云迪、郎朗等大师都是男的,不然就不会这么被拐走了。
      于是他惊讶的看到了10岁的刘俊麟。
      当然惊讶是因为他是个男的,而非那优美的琴声。
      “呀,你怎么是个男的!”小元冰惊讶的打断了琴声。
      “那我为什么要是个女的?”小俊麟没有转过身,只有冰冰冷的声音传了出来。
      “……”小元冰被堵了回去,去不愿罢休,“你好,我叫朱元冰,你呢?”
      小俊麟愣了一下,闷闷地回答:“刘俊麟。”
      “俊麟啊,你怎么会弹琴啊,我…我一直以为这种安静的东西一般都是女孩子喜欢的。男孩子都会选择更有活力的乐器,嗯…比如说,鼓。我邻居家的大哥哥就是个架子鼓高手,哇塞,那鼓打的,可帅了……”小元冰说开了,就停不下来了,还模仿起了打鼓的样子。
      小俊麟被逗乐了,笑出了声:“可是,这里没有架子鼓啊。”
      “这样啊,那我让我爸买一套架子鼓来送给你。”小元冰没有泄气,他只是想让小俊麟这么笑下去,仅此而已。
      然后,朱元冰的爸爸便叫走了朱元冰,朱元冰向刘俊麟承诺的架子鼓不久便送了过来,可从此他们之间便再无联系。


      IP属地:浙江3楼2012-01-29 01:45
      回复
        捂脸逃跑~
        我造什么孽啊自己给自己挖坑。


        IP属地:浙江4楼2012-01-29 01:48
        回复
          我喜欢!爱你亲爱的


          来自掌上百度5楼2012-01-29 10:41
          回复
            好看!妹纸求继续!


            6楼2012-01-29 20:15
            回复
              啊还是不长啊啊啊!怎么办我想弃了。


              IP属地:浙江8楼2012-01-30 00:14
              回复
                多好看呀 为啥要弃??实在写不下去就快结尾就好了TUT


                10楼2012-01-30 10:36
                回复
                  @珞黎不只是曾经 哥。TAT你还打算让我写多少,我打算再写三章就结掉了= =


                  IP属地:浙江11楼2012-01-30 12:12
                  回复
                    写完就成


                    12楼2012-01-30 12:25
                    回复
                      好好看TUT


                      来自手机贴吧13楼2012-01-30 12:28
                      回复
                        @绯色小时光 你给了我莫大的鼓励啊啊啊,怎么称呼?


                        IP属地:浙江14楼2012-01-31 01:18
                        回复
                          〆Three
                          后来他们也没有亲密的跟一个人似的,只是偶尔朱元冰和朋友聚会时会带上刘俊麟,但安安静静的刘俊麟实在是无法融入到这喧闹的聚会中,每次都同隐形人一样,去了几次后便开始编各式各样的理由拒绝,朱元冰也是明事理的人,几次后也就作罢,倒是那些朋友偶尔会提起:“怎么没带你那小男朋友过来?”
                          再次相见便是音乐节。刘俊麟是临时组的乐队里的一个鼓手,朱元冰是刚刚凑的舞团里的领舞之一。在后台,他们不出意外的相见了。
                          “好久不见。”朱元冰微笑的向刘俊麟打招呼。
                          “嗯。”刘俊麟应了一声。
                          “等会出去吃顿饭吧。”
                          “嗯。”
                          “一会要加油哦。”
                          “你……也是。”
                          然后朱元冰就上场了。
                          刘俊麟在幕布后看到了那个魅力四射的朱元冰。
                          接着刘俊麟也出场表演了。
                          朱元冰在台下看到了那个充满激情的刘俊麟。
                          谢幕后朱元冰便拉着刘俊麟离开了,而刘俊麟又难得一见的坚持将朱元冰拉到了一家小拉面馆。
                          “为什么带我来这里?”
                          “恩……这家的拉面很好吃,就想带你来尝尝,你一个公子哥天天吃山珍海味的,今天让你尝点新鲜的。”刘俊麟顺便点了两碗面,放松了许多。
                          “那谢谢你这么费心了……你今天敲鼓时,很与众不同。”服务员把面上了上来。
                          “恩?”刘俊麟吸入一根面条,抬起头来。
                          “我的意思是……我很喜欢你打鼓的样子。”见他脸微微泛红,朱元冰又补充到,“这面真好吃。”
                          “……你跳舞的样子也很帅。”过了半晌,刘俊麟满脸通红的开口。
                          “你似乎很喜欢脸红啊。”朱元冰笑了,“有没有人说过你很可爱。”
                          刘俊麟满脸通红的吃完了面,喊老板过来结帐,朱元冰也没和他抢,他知道那样会伤到他的自尊。
                          “我吃完了,这么好的天气,我们去逛逛吧。”
                          “恩。”
                          一路无言。
                          “那个,那个元冰啊,我得去练鼓了。”刘俊麟闷闷的开口了。
                          “哦,那俊麟啊,你介意我看你打鼓吗?”
                          “恩……我不介意的。”
                          于是两人一同走向了练习房。
                          朱元冰坐着看着刘俊麟打完了一首曲子便大喊:“哇俊麟你打鼓好帅啊,你不介意我跳舞的对不对,再打一首吧!”
                          刘俊麟无语,默默的又开始打起鼓来,朱元冰也真的随着鼓点舞动,直到结束。
                          “俊麟,刚刚实在是太爽了,以后我再来的话你不会介意吧。”
                          “嗯。”
                          “那我们约定好喽,每周三这个时候,我们练习房见。”
                          后来的每个周三,他们都相约在练习房,朱元冰每每说过好爽后,刘俊麟都会在心中默默的补上一句:“我也是。”


                          IP属地:浙江15楼2012-01-31 01:47
                          回复
                            沙发~


                            来自掌上百度16楼2012-01-31 08:56
                            回复
                              灵感突然枯竭了啊啊啊,让我去找下灵感TAT先放一点点…


                              IP属地:浙江17楼2012-02-01 00:2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