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8年,商务部就出台了《零供关系管理办法》,按这个政策执行也没太大问题。但现在社会舆论总喜欢利用供应商的一些言论将零售商推向造成物价上涨的风口浪尖,这是不太合适的。
不可否认,目前在一些零售商收取进场费问题上存在有失公平的现象,但供应商对零售商同样也存在“有失公平”。
对于零售商收取进场费问题意见最大的,更多是中小品牌的供应商,像可口可乐、宝洁等一线品牌,很少发生由于对哪个企业收费不合理而发生冲突。所以,中小品牌供应商首先思考的是如何让自己做强做大,只依赖政策的保护或零售商的退让是不长远的。
站在零售商角度来说,确实也希望和供应商更好合作,但费用不收没有道理。反之,如果一些零售商只把进场费当成一种营业外利润而不是用在更好地经营商品上的话,也是不对的。在这个问题上,关键是看零售商收取进场费后能帮助供应商做些什么。
实际上,零售的角色就是把商品进到卖场,再加价售出。国外的零售商也主要靠毛利率盈利。目前我国的超市行业有三方面盈利:第一是前台毛利、第二是后台收费、第三是招商。招商这块问题不大,交营业税,但是后台的收费,零售商也都是依法纳税,该交增值税的交增值税,该交所得税的交所得税,如果现在说之前的收费不合理、不合法,那之前的税收又该如何处理?
现在的事实是进场费问题让零售商成了舆论攻击的焦点,其实进场费本身没有错,还该收,但有两条原则:第一是不是乱收,合同写清楚没有;第二交税了没有。
在零供合作过程中,当超市与供应商合作一出现纠纷,超市就会压其账款,比如供应商送货不及时或送货量不足。这样供应商自然埋怨,但他们不提为什么零售商不给结算,只说拖延货款。
这就是现在社会舆论所报道的情况,会哭的孩子有奶吃,零售商的“哭”却少人听闻。
实际上,在各大行业中,基本没有比零售业利润率更低的。飞天茅台出厂价600多元,市场价900多元,而零售价非要卖到2000多元,而关于商品的售价定价权,零售商是没有发言权的。
对于进场费,舆论应该搞清完整事实再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