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seven year itch.】 李成烈从家里跑出来了。准确说,暂时是回不去了。 他和女友分手了。 时至今日,李成烈仍然记得自己对爸妈说出自己这七年来最想说的话的时候,自己又多么的想哭。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我爱的人是金明洙。 从始至终一直如此。 人们总说挨到七年会走到终结。是因为人体的细胞会新陈代谢,每三个月会替换一次。随着旧细胞的死去。新细胞就会华丽诞生。由于不同细胞的代谢时间和间隔不用。将一身细胞全部换掉刚好需要七年。也就是说,从生理上讲,我们每七年就是另外一个人。 你就是你。但是你也不是你了。 可是李成烈爱了金明洙整整七年。从来不认为走到了终结。 听说过七年之痒吧?我觉得挺不靠谱的。彼时李成烈正依偎在金明洙的怀里。 怎么觉得不靠谱? 我们认识了七年了。要是爱走到终结。你现在应该在喝我的喜酒。 金明洙有些无奈的笑了笑。轻声的对着李成烈的耳边说了些什么。 Nobody can go black and start a new beginning,but anyone can start now and make a new ending, 没有人可以回到过去重新开始。但谁都可以从现在开始。书写一个全然不同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