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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仰起头,脸上是骄傲的自信,教授也对我的回答相当满意。
我是LEE,斯坦福法学院的骄子。
同学们叽叽喳喳的在一旁表达对我的崇拜。我只是微笑,一脸高深莫测。我不会嘲笑他们的肤浅,否则哪里来衬托我的不平凡。
“lee,你们中国人真厉害!那个ERIC也和你一样厉害!”苏珊夸张的语调让我微微皱眉。
ERIC?那个三年级的渣滓?
虽然我们从未见过面,但他过激的恶行和他的美貌一样出名,以致于我这个纯Gay大约的听说了他的性取向后,也提不出一丝兴趣来结识他。
现在居然把我和他相提并论?!可恶的美国佬!
然而这份不满在听到窗口边爆发的一阵欢呼后更加膨胀。
“lee,快看,操场上最显眼那个就是ERIC哎!”
我发誓,我扭头往下看完全是出于本能的反应。
不可否认,显眼这个词来形容ERIC真是再合适不过。即便在一群姿色都在平均水平之上的男生之中,ERIC依旧是最容易吸引你第一眼去看的人。
普通的黑T恤,普通的牛仔裤,却偏偏像打开我生命的一盏灯,闪耀的刺眼!
大抵是我真的也很出名,他身边的男生抬头看见了我,居然也指着我所在的窗户和ERIC耳语。
时间仿佛就在他抬眸的那一瞬间停止。
多年以后,我已经忘记那张脸是怎样青春,却仍然记得那种震撼。
一个高高在上手扶窗台,一个双手插袋歪头冷视。
俯视的颐指气使。仰视的飞扬跋扈。那画面,美的像梦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