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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之章』GRAVES ┗墓碑群┛ 死亡申请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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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死亡需要一段300字以上死亡演绎,经申请后可选择在任何私人地点和公共地点作为该角色的最后一段演绎发表,申请死亡后并获得批准后,该ID在这个世界的任何剧情地点中的演绎都不再有效,对经历重生后再次选择死亡的角色同样有效。
如果死亡申请三日内未获得批复,申请者可以留言表示撤销申请。
如果死亡申请被驳回,申请者可以选择超过日常生存期限的自然死亡法,或在决斗中提前申请告负。



1楼2012-02-16 22:27回复
    ┗死亡申请单┛
    如果生命不能回报于你所付出的汗水,那就用鲜血宣告你重获自由。
    ID:(XX·XX格式,全英文字母组成)
    姓名:(必须与ID一致)
    死亡地点:(附地址,未选择地址者可经批准后再选择)
    死亡演绎:(300字以上)
    遗言及财产归属:(未填财产归属者默认归属于伴侣,半兽则归于人形伴侣,未有伴侣者财产充公,划归公用性质)
    -----------------------------------------------------------------------------
    ┗死亡批准┛
    (角色名)的死亡申请已被批准,请于批准后3日内演绎死亡,如3日内未演绎死亡者,默认可以获得来自他方的死亡阻挠,死亡申请失效。
    ┗死亡驳回┛
    (角色名)的死亡申请已被驳回,原因为A,如执意死亡,请重新申请,并重写死亡演绎片段。
    * 经死亡演绎后的角色可以在重生所选择重生,人类除外。
    * 经死亡演绎后的角色可以享有身后荣誉授予,该荣誉将延及重生后的身份或是角色指定的亲属类受益人。
    


    2楼2012-02-16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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