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家里把钱投给北京的一个基金公司,因为我们不是北京本地的,当时钱是直接打到此北京基金担保公司副总的账户上,这个基金公司再给我们寄一份合同,合同中甲方是这个基金担保公司的担保人,乙方是我家人,丙方是威海一家矿产实业,合同内容就是此北京基金担保公司借我家里的钱,借给威海矿产实业公司,但是合同中我家人并没有签字,是基金公司写好的,现在我们发现甲方基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李某,而第三方丙方那个开矿公司的法定代表仍是李某,不知这算不算诈骗?现在是合同到期,这个担保公司说没有钱,14家里条件不好,是经熟人介绍说这个公司投钱进去5分息,心动把钱都拿出来了,现在闹成这个局面,家人天天急的总想自杀,我作为孩子劝劝根本又没什么用,大家说我该怎么办,我能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