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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栖地〗「感叹」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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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中经常出现一句话:“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此话道尽了人生情谊的苦短心酸。却鲜少有人知道此话的真正由来。
这句话是出自《庄子.大宗师》里的。原话是:“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濡以沫。相以湿。不如相忘于江湖。”
泉水干涸后,两条鱼未及时离开,终受困于陆地的小洼,为了生存,只能相互把自己嘴里的泡沫喂到对方嘴里相互湿润以求生存。这样的情景也许令人感动,但是,这样的生存环境并不是正常的,甚至是无奈的。对于鱼儿而言,最的情况是,海水终于漫上来,两条鱼也终于要回到属于它们自己的天地,最后。他们,相忘于江湖。在自己最适宜的地方,快乐地生活,忘记对方,也忘记那段相濡以沫的生活。
如果当初云书和蹁跹终究选择了和这两条鱼一样的道路,会不会是另一种结局?
有位朋友告诉我:“忘,谈何容易?”


1楼2012-03-24 01:36回复
    我15岁的时候很喜欢“相濡以沫”觉得唯美又凄哀。之后倾心“曾经沧海难为水”和“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这样的碧落黄泉亦不能相忘的深情,如今却觉得最美的还是“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携老”。我觉着之所以我这么想大抵原因有二,一是人老了不大见得神马“求不得,生别离”。二是我的爱情观始然,我期望却不苛求一生一世一双人,如果相爱就断然不会因为神马神马原因放手,既然相爱就是我认可了能站在我身边的人,生老病死痛苦无奈都要一起承担,不太喜欢相忘于江湖,美则美矣,对于我这种俗人而言没有此种境界去成全别人,也没有那个执著去铭记一生。相忆相念却不相见何苦?至于云书和翩跹我以为他们都不是喜欢逃避的人,一个身为世家公子可折辱成为杀手等待契机,一个身负母仇宁食毒花隐忍复仇,都是大爱大恨能伸能屈的人,迦夜的迷茫是因为对人情事故的格格不如确切的说是不屑,和大仇得报身份转换的不适应,已经怕自己不能给云书最好的等等复杂情绪纠结在一起的。等到时机一到在一起自然水到渠成。HE王道啊亲!


    来自手机贴吧2楼2012-03-24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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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E王道+1


      3楼2012-03-24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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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生一世一段情,此情逝后再无情。愿以吾命,守护吾爱。情断,人亡?情在,利世。愿情不断,人常在————我原来的观念,现在也差不多。又,He王道再加一。


        IP属地:河北来自手机贴吧4楼2012-03-25 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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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对于自己喜欢的cp,总是希望HE


          5楼2012-03-25 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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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文采


            来自手机贴吧6楼2012-03-26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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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濡以沫是真的 相爱于江湖也是真的 天道有常 或因人势而迟 然终不误
              假若...他二人如涨潮后归于大海的鱼儿 也定然不会相忘
              俗话说 巫山归来的云 独爱曾经沧海的水...如果可以放弃 那何来的挣扎
              还好阿三不是放翁 不然 那就 真的就成了 一怀愁绪 几年离索 错 错 错
              执子之手 与子偕老...其实不如 蓦然回首 那人却在 灯火阑珊处~
              可惜啊 木有谁的爱不是百转千回的 木有那几番地痛彻心扉 说爱就是说笑哇
              所以呢 骚年们 心中有期盼是对滴 但是 莫要走向南墙啊 不然 墙倒了...怎么办呢
              好好学习 天天向上 最后送尔等一句经典名言: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 就是耍流氓


              IP属地:广东7楼2012-03-27 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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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说人生若只如初见,相忘于江湖什么的确实有够凄惨,在我看来一点也不美~`o`~此类自虐行为由是可耻,许是年少轻狂吧,三千世界鸦杀尽,与君共枕到天明。拦吾者,死百遍不足惜。


                IP属地:浙江来自手机贴吧8楼2012-03-27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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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说,何须忘呢,若忘了岂不可惜,人生匆匆,回首不过几日之事,最珍贵的都忘怀的话,生又有何意?却是因忆方才美,那种轻柔的软绵绵却如玻璃和浮云的小东西,该是倍加呵护才对,因为以后再也遇不到同样的场景了啊,去了记忆的话,我不知,属于自己本身而存在的东西,还剩什么,如缕轻烟。


                  IP属地:浙江来自手机贴吧9楼2012-03-27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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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都不能和他相濡以沫,共苦同甘,那样还能称为爱情么?
                    相濡以沫,相忘江湖。看似后者比前者活得更轻松自在。
                    忘?对方不是匆匆过客。遗忘的过程无异于抽髓剥骨,痛到极致然后又把他深深记在骨血里。
                    忘?谁能知道相忘江湖者内心的懊悔和痛苦?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一期一相会,恩爱两不疑。


                    IP属地:上海10楼2012-03-27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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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11楼2012-03-31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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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vincent_summer :没什么榜样不榜样,只是观点相同而已。


                        IP属地:河北12楼2012-03-31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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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喜欢的也是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携老


                          13楼2012-04-01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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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生一世一双人!!!HE王道!!!!


                            14楼2012-04-02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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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老,一起死



                              IP属地:广东15楼2012-05-01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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