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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第二十八章 初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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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2-08-05 10:49回复
      那一年,他们初相遇。
      相遇之时,他们尚且年少,相遇之地,在天之涯海之角,梦幻般建立的城市里。
      朦胧细雨中,轻轻铃声里,她持伞而来。
      似乎也曾在这微雨中走了许久,衣上发上都带些湿意。她的声音,她的笑容,在这微雨里,也有着淡淡的湿润清柔。“我听人说李将军不太记得自己的名字,还当是玩笑,不想一试之下,竟是真的。”
      李旭脸上微红,被人家唤了一路,居然还不知道是在叫自己,这丑出得也太大了,何况还是在一个女人面前出。
      “我原是个种田的粗人,跟朝廷对着干,不过是为了求一条活路,原也不够资格叫什么将军,兄弟也是为我脸上贴金,请有学问的鸿儒给我起了这名字,其实……”
      对着这雨中轻笑的女子,李旭一百分的不自在。他很想说:“其实你要叫我李大牛,我肯定早应了你。”但在这女子面前,竟是生平第一次觉得,这般种田汉子的名字,仿佛都不好意思说出来。
      这女人衣裳普通,身上也没戴华丽的首饰,身旁连个丫头也无,但她在雨中微笑,便如阳光,照破层层迷障,漫天烟雨都因她而耀眼起来了。
      那甚至不是某种应该属于女子的柔美绝色,而是纯粹超然于男女之上,如太阳般灿烂的光辉。
      她持伞轻笑徐步而来,漫漫长街,独她一人,但纵有千人万人,李旭知道,自己看到的,也必然是这个女子。
      那样一扬眉,一转眸,一抬手,一侧伞中,自然而然流露的大方从容,便叫人知道,她有多么与众不同。
      李旭在女人方面,根本全无阅历,他仅仅只是用自己数年征战,见多英雄豪杰的眼光来看人,只觉这些年身经百战,看遍英雄,竟没有任何一个人,仅仅只是这般相视一笑,就让他有一种几被光华夺目的感觉。
      这种奇异的感觉,只能心知,真要他去说这女子言行有何特别,却又偏偏难以文字说出一丝一毫。
      这样的女子,自然是出身大家,有大气派的。
      在这远离中原纷争的天涯海角,忽然遇上一个这样一个女子,那对方的身份就几乎呼之欲出了。
      他有点笨手笨脚地抱抱拳,说话都不太流畅:“敢问可是萧小姐?”
      萧清商含笑看着他,自己虽然长得不是天香国色,也不算丑八怪吧,至于让一个见过大世面的男人,这样手脚不知道往哪放吗?
      “李将军很不愿见到我吧?”她单刀直入,一点场面客套话也无,完全不符合大家女儿的交际规则。
      不过,李旭也不懂这些规则。他就是个粗人,这几年打生打死,肩上压着的更是无数人的生死未来,那担子日日夜夜压得人呼吸不能,从来就没有享受过一天。
      大家闺秀的世界,离得他太远了。
      他只是急急忙忙地摇头:“没有,没有,我……我只是奇怪为什么小姐要亲自来……”
      听说大家族里规矩多得要命。女人是不能随便出来见男人的,越是谈婚论嫁之时,越要避嫌……
      他无意识地一皱眉,心间一片落寞,是啊,他与她虽素不相识,却已经差不多要谈婚论嫁了。
      那一瞬间的表情变化,让萧清商看得清楚明白,不觉一笑:“看来,将军不是不想见我,而是应当非常怨恨我了……”
      李旭一怔,忙摇了摇头:“我绝没有这个意思。”
      这话说得极是诚心诚意。与萧家的事,虽有些不愉快,但男人无力解决自己面对的难题,却要去怨恨一个女人,还算是男人吗?
      这种事,女人又有何自主之处,还不是被家族当筹码牺牲用的。
      无论如何,这个据说从小说出了名很聪明很能干的大家小姐,嫁给自己这样的大老粗,都是天大的委屈啊!
      只是……
      李旭头上冒汗,萧家有什么条件,直接放马过来好了,何苦让这样一个女人来出头。虽然到目前为止,萧清商语气始终平和,没有一丝为难他的意思,但他就是没法不紧张啊。
    


    2楼2012-08-05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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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这辈子真正轻松接触过的,除了家人,就只有村子里的姑娘,后来天天在外头打仗,哪有空想女人。就算占了地盘,也只专心练兵施政。地方上虽然也有大家族,大多数人都看不起他这个乡下出身的反贼,并不真信他能有多大成就,最多只会拿几个美姬丽妾来拉拢讨好她,真正的小姐,反而是层层保护,绝不敢让他看到半分,唯恐他有什么不该有的念头。
        李旭本来也没什么想法,连他自己都觉得这种大家闺秀跟他隔着天,隔着地,永远是拉扯不到一起的。
        哪怕是他占着城池,自成一方势力的时候,地方上的名儒世宦大门阀,都不看好他。就算是他的军师,下属,为着将来发展着想,自作主张上门拉关系,不经他的同意,拿他当条件卖,人家还不情不愿,好不容易指一个庶女出来,听说人家小姐还在后院里寻死觅活,干脆盘算让丫环当义女代嫁。
        他事后知情,恼怒万分,第一回不顾情面,追着把一帮擅自作主的家伙一顿好打,恶狠狠地声明:“我有媳妇了。”
        地上被打成猪头的人,抱着脑袋,闷声闷气还要抗辩:“不是还没过门吗?”
        他恶狠狠地继续又踢又踹:“你想让我喜新厌旧,你想让我抛弃糟糠,你想让我被娘拿锄头追着打吗……“
        在地上几个人的惨叫声中,他凶狠的扫视所有的将领亲信:“还是你们都喜欢把我送出去,让那些大老爷们糟蹋。”
        人人噤声,在那以后,哪怕是最爱在他耳边喊什么联姻联盟,共同进退的人,都不敢再打这样的主意了。
        那一天,他把桌子拍碎了三张,那一天,他吼的声音震天响:“我是不会昧良心的……”
        那时的宣言,犹在耳旁,却已经虚伪得仿佛是一个笑话。
        谁能想到呢,他得志的时候,那些在他管豁区里的所谓大家族就看不起他,现在他的城池被官兵打破,他所卫护的百姓被朝廷残杀,他的军队,被围剿得四散东西,最后就是他剩下的这三百余人马,一路逃窜,被追杀到天涯海角,眼看就要穷途末路了,萧家却伸出了援手。
        富可敌国的萧家,坐拥最繁荣的城池,最广大的田地,指挥最强大的私军,且有无数大船,随时可以带着巨大的家当,远扬千万里的萧家。
        几乎已经是一方诸候,完全不用害怕朝廷担心官军的萧家,同意了让他的人暂时驻扎在萧城之外,仅仅是这样一个举动,就让如狼似虎的官军,远远停驻,暂时不敢轻起干戈。
        他原本以为,拥有如此威势,如此自信的萧家是想乘机招揽他们为己用。就如同萧家招揽其他的亡命之徒做护卫一样,可谁知,萧家提出的条件,竟然是完全平等的结盟,萧家救他们性命,还会在人力财力上,无上限地全力支持他们发展。
        这岂止是死里逃生,简直是掉下悬崖后不但没死,还发现有个白胡子老公公要把一身的内力传给他,一世的宝藏留给他,还外搭一个美丽孙女。
        是啊……最大的恩情,最惊人的好处,还有……一场美丽的联姻。
        古往今来,是最传统最直接,最常用的结盟方式,似乎就是联姻吧。
        他曾经呐呐地说:“我订亲了!”只是声音并不响亮。只是,这一次,他不曾那样理直气壮地说:“我有媳妇了。”
        没有人回应他的话,没有人觉得这是一个问题,这其中,包括跟他在同一个村子出来,平时也极喜欢妞儿的老兄弟们。
        萧家并没有立刻逼他答复,萧家给了他足够的时间思考。
        虽然,在有朝廷军队压境的情况下,这足够的时间,也只能是一天。
        他一个人默默离开营地,一个人默默走在这乱世里仅有的繁华之城里,不知道应该去往何方,该干什么。
        他知道,他不需要考虑,因为结果已经注定。
        无关嫌贫爱富,无关喜新厌旧,无关为了向上爬而不顾旧情。
        在他身后,是三百个生死兄弟,是三百条活生生的性命。
      


      3楼2012-08-05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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