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朋友及领导:
您好,我是肇东市**局侦办,并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的一起“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被告人杜尚波的亲属,现含泪向您反映“杜尚波被司法机关认定为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并被追究刑事责任,一审从重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刑罚一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明显缺乏法律依据,, 杜尚波不服一审判决,依法上诉绥化市中级法院进行二次审理,而二审发回一审重新审理,此事说明一审判决存在问题,事实不清,我们要求法院公平、公开、公正审理,要求证人出庭。请对此事给予关注。
本案的客观情况是:2007年10月18日,在肇东市东发乡增收村矫家店屯十字路口北侧,距该路口约100米处发生一起大光明农用车侧翻,司机沈树山被甩出车外严重受伤的交通事故。在这一时段,距事故发生地点斜对面130米处,杜尚波驾驶改装小摩托车与围栏相撞。事发五年后,2011年11月15日肇东市****大队以杜尚波涉嫌沈树山发生这起的“交通肇事”为由将杜尚波刑拘。案件侦查终结后,经肇东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2年6月5日,肇东市人民法院认定杜尚波犯有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杜尚波不服一审判决,依法提起上诉绥化市中级法院进行二次审理,而二审发回一审重新审理。此事说明一审判决存在问题,我们要求法院公平、公开、公正、要求证人出庭。证人我们找不来,希望政府能出面,因为在一审,证人王志、郭金成等出庭作证时,还没开庭,肇东**局在法庭上将证人王志带走并判了刑,导致郭金成不敢出庭作证,王志不敢说实话。肇东**局还说谁来作证我们就拘留谁,使我们有家难回。希望政府出面让证人出庭作证,把事实说清。
我们请求社会有关人事及其政府为我们百姓作主,帮助我,希望好心人的关注。要求法院开庭公开审理,让证人到场说明真实情况。以维护其本人及家属的合法权益。昭示社会和法律的公平、正义。
情况反映人:杜志平
QQ:783338163
手机:13159800446
2012.10.18
您好,我是肇东市**局侦办,并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的一起“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被告人杜尚波的亲属,现含泪向您反映“杜尚波被司法机关认定为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并被追究刑事责任,一审从重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刑罚一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明显缺乏法律依据,, 杜尚波不服一审判决,依法上诉绥化市中级法院进行二次审理,而二审发回一审重新审理,此事说明一审判决存在问题,事实不清,我们要求法院公平、公开、公正审理,要求证人出庭。请对此事给予关注。
本案的客观情况是:2007年10月18日,在肇东市东发乡增收村矫家店屯十字路口北侧,距该路口约100米处发生一起大光明农用车侧翻,司机沈树山被甩出车外严重受伤的交通事故。在这一时段,距事故发生地点斜对面130米处,杜尚波驾驶改装小摩托车与围栏相撞。事发五年后,2011年11月15日肇东市****大队以杜尚波涉嫌沈树山发生这起的“交通肇事”为由将杜尚波刑拘。案件侦查终结后,经肇东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2年6月5日,肇东市人民法院认定杜尚波犯有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杜尚波不服一审判决,依法提起上诉绥化市中级法院进行二次审理,而二审发回一审重新审理。此事说明一审判决存在问题,我们要求法院公平、公开、公正、要求证人出庭。证人我们找不来,希望政府能出面,因为在一审,证人王志、郭金成等出庭作证时,还没开庭,肇东**局在法庭上将证人王志带走并判了刑,导致郭金成不敢出庭作证,王志不敢说实话。肇东**局还说谁来作证我们就拘留谁,使我们有家难回。希望政府出面让证人出庭作证,把事实说清。
我们请求社会有关人事及其政府为我们百姓作主,帮助我,希望好心人的关注。要求法院开庭公开审理,让证人到场说明真实情况。以维护其本人及家属的合法权益。昭示社会和法律的公平、正义。
情况反映人:杜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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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