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典诗中的传释活动
这里,我打算用近人周策纵先生的一首旧诗作起点,来提出文言文用字、用词和语法所构成的传意特色,然后进而观察一般中国古典诗里(作者)传意和(读者)应有的解读、诠释的活动(以下简称为“传释活动”)。
这篇文章,一面是我的“语法与表现”一文原题“中国古典诗与英美现代诗——语言与美学的汇通”(1973)见《饮之太和》(台北,1980)第25—84页;另题“语法与表现”见《比较诗学》(台北,1983)第27—86页。的延伸,一面是打开中国古典传释学一般称“诠释学”“解释学”,在西方,因系由解释圣经发展出来,又有“解经学”之称。这里决定用传释学,是要兼及作者的传意方式与读者解释之间互为表里又互为歧义的复杂关系。哲学基础的探讨。这个探讨包括我们对物象、事象的初识,即所谓“指义前”的印认和我们因人际、物际、时空的离合等等因素而从物象、事象本身而引申出一连串意义的架构,以及这些架构篡夺了物象、事象而另成一种我们解读、诠释依据的体系。本篇只处理前半部,后半部将另文处理。在这个探讨中,在一些关键地方,我们将用适度的比较方法,譬如与印欧语系语法的比较,或白话与文言的比较,其目的是要使传统传意、表达的策略更彻底地呈现。
我用的例子,是周策纵先生的一首“妙绝世界”(周策纵语)之“字字回文诗”。在我讨论之前,我必须先声明:回文诗当然是打破语法限制的极端例子,并不能代表一般中国古典诗所见的语法;但我并无意把一般古典诗的语法和回文诗的语法对等,而是以回文诗中语法所呈现的“完全灵活性”作为一种衡量的指标,来看诗的字句能自语法解放的程度,及其求解放的哲学、美学的含义与依据。让我先把诗1967年12月18日作,原刊《当代文艺》。“呈”“现”:
要一首诗不管从哪一个字开始哪一个方向读去都能够成句成诗,属于印欧语系的英文办不到,白话往往也不易办到。印欧语系的语言缺乏文言所具有的灵活语法。以上这首诗,英文只能作逐字的诠释,但无法连成句;要连成句,中间要增加不少细分的元素,如名词前的冠词(a,the),如定位定关系的前置词、连接词(Onthebank;Whenthesun...,thesandbecomes...),如主词决定动词的变化(Wedo;Hedoes),如单数复数决定动词字尾变化(Thismansays;Thesemensay),如现在、过去、将来的行动由代表现在、过去、将来时态的动词去表达(hedoes;hedid;hewilldo)……(以上都是英文语法中最基本的常识),都是非常严谨、细分的,有时到僵硬的地步。没有了这些元素便不能成句,有了它们句子便因着词性的定性而定向、定义;英文中的法则,其任务是要把人、物,物、物之间的关系指定、澄清、说明。但有了这些元素,要像周诗那样“回文”便完全不可能。反过来看,周诗之能如此,正是因为文言中不一定要冠词(事实上文言诗中极少用),不需要代名词作为主词,甚至不需要连结元素如前置词、连接词而自然成句。另外英文的主词——动词——受词的结构,中文里也用,但并非必需;没有动词也可以成句。动词因为没有时态的语尾变化,所以在用的时候,不会把行动限死在特定的时空里,不似英文那样。更重要的是,文言中很多字可以兼含数种词性,如“日落江湖白”的“白”字,既可以是形容词(白色的状态)也可以是动词(转成白色的活动),是一而二、二而一的现象,如果用英文来讲就要分成“arewhite”和“whiten”,只能“限指”其一。中文因为词性的多元性或模棱性,所以换了一个位置字样不变词性的作用可以改,如“晴岸白沙乱”的“乱”字,近似“日落江湖白”的“白”字,既含“状态”亦含“活动”二义;但回文到“岸白沙乱绕”或“白沙乱绕舟”时,便成为副词,是对动词而发,如果用英文来讲,便要用confusedly,当然便无法回文了。
以上所拈出的差异,是一看便知的。我们之不厌其烦地缕述,是要提出一个更重要的问题:为什么文言可以超脱英文那类定词性、定物位、定动向、属于分析性的指义元素而成句,而英文就不可以?这种灵活语法下的传意方式与我们解读、诠释应取的态度和僵硬语法下的传意方式和所要求的解读、诠释有什么根本的差别?如果有,其哲学美学依据是什么?
这里,我打算用近人周策纵先生的一首旧诗作起点,来提出文言文用字、用词和语法所构成的传意特色,然后进而观察一般中国古典诗里(作者)传意和(读者)应有的解读、诠释的活动(以下简称为“传释活动”)。
这篇文章,一面是我的“语法与表现”一文原题“中国古典诗与英美现代诗——语言与美学的汇通”(1973)见《饮之太和》(台北,1980)第25—84页;另题“语法与表现”见《比较诗学》(台北,1983)第27—86页。的延伸,一面是打开中国古典传释学一般称“诠释学”“解释学”,在西方,因系由解释圣经发展出来,又有“解经学”之称。这里决定用传释学,是要兼及作者的传意方式与读者解释之间互为表里又互为歧义的复杂关系。哲学基础的探讨。这个探讨包括我们对物象、事象的初识,即所谓“指义前”的印认和我们因人际、物际、时空的离合等等因素而从物象、事象本身而引申出一连串意义的架构,以及这些架构篡夺了物象、事象而另成一种我们解读、诠释依据的体系。本篇只处理前半部,后半部将另文处理。在这个探讨中,在一些关键地方,我们将用适度的比较方法,譬如与印欧语系语法的比较,或白话与文言的比较,其目的是要使传统传意、表达的策略更彻底地呈现。
我用的例子,是周策纵先生的一首“妙绝世界”(周策纵语)之“字字回文诗”。在我讨论之前,我必须先声明:回文诗当然是打破语法限制的极端例子,并不能代表一般中国古典诗所见的语法;但我并无意把一般古典诗的语法和回文诗的语法对等,而是以回文诗中语法所呈现的“完全灵活性”作为一种衡量的指标,来看诗的字句能自语法解放的程度,及其求解放的哲学、美学的含义与依据。让我先把诗1967年12月18日作,原刊《当代文艺》。“呈”“现”:
要一首诗不管从哪一个字开始哪一个方向读去都能够成句成诗,属于印欧语系的英文办不到,白话往往也不易办到。印欧语系的语言缺乏文言所具有的灵活语法。以上这首诗,英文只能作逐字的诠释,但无法连成句;要连成句,中间要增加不少细分的元素,如名词前的冠词(a,the),如定位定关系的前置词、连接词(Onthebank;Whenthesun...,thesandbecomes...),如主词决定动词的变化(Wedo;Hedoes),如单数复数决定动词字尾变化(Thismansays;Thesemensay),如现在、过去、将来的行动由代表现在、过去、将来时态的动词去表达(hedoes;hedid;hewilldo)……(以上都是英文语法中最基本的常识),都是非常严谨、细分的,有时到僵硬的地步。没有了这些元素便不能成句,有了它们句子便因着词性的定性而定向、定义;英文中的法则,其任务是要把人、物,物、物之间的关系指定、澄清、说明。但有了这些元素,要像周诗那样“回文”便完全不可能。反过来看,周诗之能如此,正是因为文言中不一定要冠词(事实上文言诗中极少用),不需要代名词作为主词,甚至不需要连结元素如前置词、连接词而自然成句。另外英文的主词——动词——受词的结构,中文里也用,但并非必需;没有动词也可以成句。动词因为没有时态的语尾变化,所以在用的时候,不会把行动限死在特定的时空里,不似英文那样。更重要的是,文言中很多字可以兼含数种词性,如“日落江湖白”的“白”字,既可以是形容词(白色的状态)也可以是动词(转成白色的活动),是一而二、二而一的现象,如果用英文来讲就要分成“arewhite”和“whiten”,只能“限指”其一。中文因为词性的多元性或模棱性,所以换了一个位置字样不变词性的作用可以改,如“晴岸白沙乱”的“乱”字,近似“日落江湖白”的“白”字,既含“状态”亦含“活动”二义;但回文到“岸白沙乱绕”或“白沙乱绕舟”时,便成为副词,是对动词而发,如果用英文来讲,便要用confusedly,当然便无法回文了。
以上所拈出的差异,是一看便知的。我们之不厌其烦地缕述,是要提出一个更重要的问题:为什么文言可以超脱英文那类定词性、定物位、定动向、属于分析性的指义元素而成句,而英文就不可以?这种灵活语法下的传意方式与我们解读、诠释应取的态度和僵硬语法下的传意方式和所要求的解读、诠释有什么根本的差别?如果有,其哲学美学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