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果的镰刀
周六下午天气很好,我花了半个多小时撬开教室的门取钥匙。代木打电话来说她要去C城了。
三点左右的时候,太阳大得不真实起来。我有些郁闷。坐在铁架台边喝可乐,忽就觉得生活其实挺不可理喻,太多的人来了又走。留下的,留不下的,都变的不再清晰。
再后来我就被一只大瓶子砸到```
一
“闭上眼睛看蓝天,睁开的时候一切就变成了蓝颜色”
“可蓝色总让人觉得有些不知所措,所以我已经很久没去看蓝天了。”
“我走了以后你要自己学会飞翔,一个人也得越过那条生命的界限。”
“我们都曾起飞过,你要记得我。”
代木在说完这些话后,便掉头离开了。
既然已经离开,为什么还要求不要忘记呢。代木是开始飞翔了,我以为她是可以幸福的,而事实上她的确也是得到了幸福。
她飞了。和她的梦一起。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会感伤,只是依然蹲在从前和代木一起吟唱的沙坑旁。铁架台旁。
一个下午的时光,我可以喝可乐,可以看球赛,还可以唱歌。这样就已经很美好了,我觉得我并不懂代木所说的必要的改变,从头到尾,我就从来没想过要改变。我还是个孩子,一个有着黝黑头发的孩子。
我所拥有的东西并不多。可我仍还有一面墙,它是没有名字的。
它所能做的事就是承载。承载我的明媚和忧伤。用白色的粉笔写下自己的事,在墙上,没有人可以看透我的心事。
感情是一个人自己的事,别的人只能了解,不能感受。
于是在代木离开后,白墙成了我的朋友。它没有嘴巴,它不会背叛。
二
遇见马克的时候,我的头有些晕乎。
当时他穿着一件白色的大T恤跑过我身边。他眉目灿烂的,就像一棵信仰明确的向日葵。
对!一棵向日葵,向着太阳生长。我以为他也是想要飞翔的,但种在土里的植物呵,你们哪儿来的翅膀。
后来马克是从我身边跑开了,可他毕竟还是会出现的。他只是一棵淘气的植物,我总会在某一刻绕过他身边,然后用一种属于自己的神情扬起头。
于是在不久的一天,我真的又看见了他。他的眼睛明亮,依旧那么善良。
我喜欢善良的人,他们不懂得欺骗和背叛,那些我所不能容忍的。
马克的白T恤总是白得很,不像他的脸,黝黑的发出了光彩。他笑的时候露出了白的牙齿。
他说,我记得你。忙果。
然而我们从来都不曾离开过,又何曾记得。
我说。我的心是一把镰刀,用来收割。别人舍弃不要的感情,他们的愚昧和丢弃的纯真。
一直以来,它是痴狂的。
可痴狂毕竟是不好的。代木曾说它会在某一天死去,然后平静下来,不再为什么而歌唱。
于是,我总会靠着白墙,然后问它,你听见跳动的声音了吗?
是的,它总是能听的见。它不会说话,不会欺骗。
马克问我是否记得他。我知道,我记得。可是呢,我却说了不。
他是我小时候一个交情很浅很浅的朋友,浅得根本不允许我记得,所以我也以为自己不再记得。但从那一刻起,我们可以从此互相爱护。
三
代木从前曾试着越过沙坑。
她助跑了很长一段距离,然后开始起跳。越起的那一刻,我隐隐看见了她的脸,她的眼睛,她微张的嘴,像一条曲折的弧线。
她终于还是没有越到,她所谓的彼岸。
可在空中的那一刻,我看见了她的第一次停留。兴许是飞翔的感觉很好吧,她有些想哭,孩子似的。
我以为她会说些什么。可她什么都没说,后来就笑了。
代木走了。是幸福的离去吗?!或许是,或许不是,我们都只能理解,不能感受。
到现在我还是会和从前一样待在沙坑旁,在那儿,太阳是直射过来的。那么至少我可以感受当时代木是怎样被温暖着的。
星期三,我在白墙上写:我也可以像代木一样勇敢的越起吗?
我叫忙果。我不喜欢改变。
周六下午天气很好,我花了半个多小时撬开教室的门取钥匙。代木打电话来说她要去C城了。
三点左右的时候,太阳大得不真实起来。我有些郁闷。坐在铁架台边喝可乐,忽就觉得生活其实挺不可理喻,太多的人来了又走。留下的,留不下的,都变的不再清晰。
再后来我就被一只大瓶子砸到```
一
“闭上眼睛看蓝天,睁开的时候一切就变成了蓝颜色”
“可蓝色总让人觉得有些不知所措,所以我已经很久没去看蓝天了。”
“我走了以后你要自己学会飞翔,一个人也得越过那条生命的界限。”
“我们都曾起飞过,你要记得我。”
代木在说完这些话后,便掉头离开了。
既然已经离开,为什么还要求不要忘记呢。代木是开始飞翔了,我以为她是可以幸福的,而事实上她的确也是得到了幸福。
她飞了。和她的梦一起。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会感伤,只是依然蹲在从前和代木一起吟唱的沙坑旁。铁架台旁。
一个下午的时光,我可以喝可乐,可以看球赛,还可以唱歌。这样就已经很美好了,我觉得我并不懂代木所说的必要的改变,从头到尾,我就从来没想过要改变。我还是个孩子,一个有着黝黑头发的孩子。
我所拥有的东西并不多。可我仍还有一面墙,它是没有名字的。
它所能做的事就是承载。承载我的明媚和忧伤。用白色的粉笔写下自己的事,在墙上,没有人可以看透我的心事。
感情是一个人自己的事,别的人只能了解,不能感受。
于是在代木离开后,白墙成了我的朋友。它没有嘴巴,它不会背叛。
二
遇见马克的时候,我的头有些晕乎。
当时他穿着一件白色的大T恤跑过我身边。他眉目灿烂的,就像一棵信仰明确的向日葵。
对!一棵向日葵,向着太阳生长。我以为他也是想要飞翔的,但种在土里的植物呵,你们哪儿来的翅膀。
后来马克是从我身边跑开了,可他毕竟还是会出现的。他只是一棵淘气的植物,我总会在某一刻绕过他身边,然后用一种属于自己的神情扬起头。
于是在不久的一天,我真的又看见了他。他的眼睛明亮,依旧那么善良。
我喜欢善良的人,他们不懂得欺骗和背叛,那些我所不能容忍的。
马克的白T恤总是白得很,不像他的脸,黝黑的发出了光彩。他笑的时候露出了白的牙齿。
他说,我记得你。忙果。
然而我们从来都不曾离开过,又何曾记得。
我说。我的心是一把镰刀,用来收割。别人舍弃不要的感情,他们的愚昧和丢弃的纯真。
一直以来,它是痴狂的。
可痴狂毕竟是不好的。代木曾说它会在某一天死去,然后平静下来,不再为什么而歌唱。
于是,我总会靠着白墙,然后问它,你听见跳动的声音了吗?
是的,它总是能听的见。它不会说话,不会欺骗。
马克问我是否记得他。我知道,我记得。可是呢,我却说了不。
他是我小时候一个交情很浅很浅的朋友,浅得根本不允许我记得,所以我也以为自己不再记得。但从那一刻起,我们可以从此互相爱护。
三
代木从前曾试着越过沙坑。
她助跑了很长一段距离,然后开始起跳。越起的那一刻,我隐隐看见了她的脸,她的眼睛,她微张的嘴,像一条曲折的弧线。
她终于还是没有越到,她所谓的彼岸。
可在空中的那一刻,我看见了她的第一次停留。兴许是飞翔的感觉很好吧,她有些想哭,孩子似的。
我以为她会说些什么。可她什么都没说,后来就笑了。
代木走了。是幸福的离去吗?!或许是,或许不是,我们都只能理解,不能感受。
到现在我还是会和从前一样待在沙坑旁,在那儿,太阳是直射过来的。那么至少我可以感受当时代木是怎样被温暖着的。
星期三,我在白墙上写:我也可以像代木一样勇敢的越起吗?
我叫忙果。我不喜欢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