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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之约征文
人世间 红尘外
我在人世间 你于红尘外。
这之间不短不长,正好十年。于我,是用尽一生也无法追逐到的背影。
2003年。某月某日。我的记忆已经模糊,就像一座古老的城,下了一场又一场大雨,曾经的阴霾和阳光都一并消失,空气中的尘埃带着潮湿的气息,它的痕迹被这雨水冲淡,慢慢变成沧桑。据说孩提时期的记忆是不会被记住的。而我唯一留存下来的几个片段,几乎都是你。
我在电视上,看见一个深蓝色为基调的电影,灰暗,诡异。白色的衣衫和书生背上的竹筐,是我对这个电影最深刻的印象。我记得的,只有盈盈的蓝光从质量不是很好的电视屏幕上一点一点向外扩散,像一滴水珠砸在湖面上,晕开一层层涟漪。我记得王祖贤的笑,记得画面中令我胆战心惊的恐怖画面,记得母亲细软的手指遮盖住我的眼,说少儿不宜,记得我又偷偷的张开眼从指缝间去偷看,却又看见模糊不清的蓝光。
记得你,宁采臣。
那年我快5岁。除了这些片段,基本上童年忘得干净。
2008年。2月20日。我记得这天是我的阳历生日,一向不下大雪的地方在这个冬天飘起了鹅毛大雪,纷纷扬扬,落得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我看着铺天盖地的白,有些不适应。屋内温热而冷清。空调呼呼地吹着暖气,我躺在沙发上,裹着一条羊毛毯子,像一个因衰老而畏寒的老人,清瘦而瑟缩。我打开了电脑,打算听听小曲。没错,我不爱听歌,我听曲子。本想听一出霸王别姬,却没想到,看见了你。
芳华绝代。我不由得想起了这个形容词。凤眼似挑非挑,面若桃花,笑如春风。一件明黄白狐毛镶边披风,转身时带起一阵风,衣袂扬起一个弧度。满头珠翠颤动,黑发成髻,一丝不乱。完美。不是因为妆容,服装,或者镜头,而是你这个人就是完美。很久之后,我还记得那个冬天,我一瞬间掀掉羊毛毯,趴在电脑面前反反复复回味那个镜头的傻样。我最后哭了,哭的一塌糊涂,悄无声息。也许,那个瞬间,我已为你着迷。我有史以来最好的礼物,就是得以发现你的美,能够知晓你。
谢谢你,程蝶衣。
2012年。4月1日。那天下着大雨。我正在外面,慌乱之下随便走进了一个店铺。温暖的光在木地板上渲染出一层橘色。犹如一坛老酒,在大雨之日,有人温好了给你,希望你不要受凉。淡淡的歌声响起,不是爵士也不是蓝调,是一首特别的歌。取暖。也许知道它的人不多,可是我却偏爱这首。温情弥漫在当下,“我们拥抱着就能取暖,我们依偎着就能生存”,普通,但是打动人心。就像“家有枇杷树,今已亭亭如盖”,听了就感动。我发现这是个咖啡店,屋内是浅浅淡淡的红。暗红座椅,绒布质感。据说红能让人没有距离感。你希望做一个平易近人的人么?你的声音回响在店里,让我手中的清茶有些不平静,一如我自己。我当然知道这是什么日子。4月1日。对我不是愚人节。我终究还是没能控制住自己,那杯茶,好像格外苦涩。你的声音想在我耳边响起,轻轻的呢喃着什么。偌大的店铺只有我一个客人在二楼,看着窗外大幅的明星演唱会海报。我情不自禁的逸出一句话。
我想你,张国荣。
在这时候,我不想喊你哥哥,亦不想加上“先生”二字。我只是觉得你的名字令我安心。而此刻的你,似乎和我很近。在这一室的暖光中,只剩你我。
你和我之间,隔了十年。我的眼前忽然出现那一圈一圈扩散的蓝光。那是我对你最初的记忆,距今已十年。我一直喜欢着你,却不是你,是那些虚幻的人,直到去年。我在回忆中不断的追寻你的痕迹,你早已在回忆中死去。这之间隔了千山万水,在我眼前徐徐展开如画卷。
你于红尘外,我在尘世间。
但我还是会为你着迷,为你伤心,为你在午夜梦回时落泪,为你在大街小巷欢喜。我就这样喜欢着你,追寻着你。即使是一个背影,也是朦胧而不可及的梦。我想我会一直这样下去,无论人世间,抑或红尘外。
其实人世间与红尘外,中间隔的,也只有一颗心而已。一颗上穷碧落下黄泉的心。
十年之约征文
人世间 红尘外
我在人世间 你于红尘外。
这之间不短不长,正好十年。于我,是用尽一生也无法追逐到的背影。
2003年。某月某日。我的记忆已经模糊,就像一座古老的城,下了一场又一场大雨,曾经的阴霾和阳光都一并消失,空气中的尘埃带着潮湿的气息,它的痕迹被这雨水冲淡,慢慢变成沧桑。据说孩提时期的记忆是不会被记住的。而我唯一留存下来的几个片段,几乎都是你。
我在电视上,看见一个深蓝色为基调的电影,灰暗,诡异。白色的衣衫和书生背上的竹筐,是我对这个电影最深刻的印象。我记得的,只有盈盈的蓝光从质量不是很好的电视屏幕上一点一点向外扩散,像一滴水珠砸在湖面上,晕开一层层涟漪。我记得王祖贤的笑,记得画面中令我胆战心惊的恐怖画面,记得母亲细软的手指遮盖住我的眼,说少儿不宜,记得我又偷偷的张开眼从指缝间去偷看,却又看见模糊不清的蓝光。
记得你,宁采臣。
那年我快5岁。除了这些片段,基本上童年忘得干净。
2008年。2月20日。我记得这天是我的阳历生日,一向不下大雪的地方在这个冬天飘起了鹅毛大雪,纷纷扬扬,落得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我看着铺天盖地的白,有些不适应。屋内温热而冷清。空调呼呼地吹着暖气,我躺在沙发上,裹着一条羊毛毯子,像一个因衰老而畏寒的老人,清瘦而瑟缩。我打开了电脑,打算听听小曲。没错,我不爱听歌,我听曲子。本想听一出霸王别姬,却没想到,看见了你。
芳华绝代。我不由得想起了这个形容词。凤眼似挑非挑,面若桃花,笑如春风。一件明黄白狐毛镶边披风,转身时带起一阵风,衣袂扬起一个弧度。满头珠翠颤动,黑发成髻,一丝不乱。完美。不是因为妆容,服装,或者镜头,而是你这个人就是完美。很久之后,我还记得那个冬天,我一瞬间掀掉羊毛毯,趴在电脑面前反反复复回味那个镜头的傻样。我最后哭了,哭的一塌糊涂,悄无声息。也许,那个瞬间,我已为你着迷。我有史以来最好的礼物,就是得以发现你的美,能够知晓你。
谢谢你,程蝶衣。
2012年。4月1日。那天下着大雨。我正在外面,慌乱之下随便走进了一个店铺。温暖的光在木地板上渲染出一层橘色。犹如一坛老酒,在大雨之日,有人温好了给你,希望你不要受凉。淡淡的歌声响起,不是爵士也不是蓝调,是一首特别的歌。取暖。也许知道它的人不多,可是我却偏爱这首。温情弥漫在当下,“我们拥抱着就能取暖,我们依偎着就能生存”,普通,但是打动人心。就像“家有枇杷树,今已亭亭如盖”,听了就感动。我发现这是个咖啡店,屋内是浅浅淡淡的红。暗红座椅,绒布质感。据说红能让人没有距离感。你希望做一个平易近人的人么?你的声音回响在店里,让我手中的清茶有些不平静,一如我自己。我当然知道这是什么日子。4月1日。对我不是愚人节。我终究还是没能控制住自己,那杯茶,好像格外苦涩。你的声音想在我耳边响起,轻轻的呢喃着什么。偌大的店铺只有我一个客人在二楼,看着窗外大幅的明星演唱会海报。我情不自禁的逸出一句话。
我想你,张国荣。
在这时候,我不想喊你哥哥,亦不想加上“先生”二字。我只是觉得你的名字令我安心。而此刻的你,似乎和我很近。在这一室的暖光中,只剩你我。
你和我之间,隔了十年。我的眼前忽然出现那一圈一圈扩散的蓝光。那是我对你最初的记忆,距今已十年。我一直喜欢着你,却不是你,是那些虚幻的人,直到去年。我在回忆中不断的追寻你的痕迹,你早已在回忆中死去。这之间隔了千山万水,在我眼前徐徐展开如画卷。
你于红尘外,我在尘世间。
但我还是会为你着迷,为你伤心,为你在午夜梦回时落泪,为你在大街小巷欢喜。我就这样喜欢着你,追寻着你。即使是一个背影,也是朦胧而不可及的梦。我想我会一直这样下去,无论人世间,抑或红尘外。
其实人世间与红尘外,中间隔的,也只有一颗心而已。一颗上穷碧落下黄泉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