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是窃贼团伙。他们超神了,在顺枫连续的作案,这没有过人的胆识,没有严密的协作,是不可能成功的。如果说周克华是昨天的传奇,而他们今天,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们的行为表现是违法的,而他们的壮举是卓越的。不得不联想这种智慧要是用在正途上会是一番怎样的作为,而我们不能联想,或许他们在正途上是生存不下去的,这有他们自己的原因,也关乎这社会的现实。如果有一天,当这些人琅铛入狱,会不会有个人感慨万分:我也不想走上这条不归路。
这个世界又有多少人,披着正义的狼皮做着连偷盗电脑都不如的苟且之事。
宁做伪君子,不做枉小人。人,身不由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