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中午,红十字会成都备灾救灾中心接收了一批上海红十字会运来的物资,
这批物资运到芦山后的20个小时里一直被存在一个钢铁仓库里。雅安民政局一负责人称,如需民政局协助发放必须先去定点地区登记,否则不会予以安排。(2013-04-23《21世纪经济报道》)
救援物资被存放在仓库中20多个小时,却不能够送到灾民的手中,确实让人很气愤。雅安民政局的解释:“如需民政局协助发放必须先去定点地区登记,否则不会予以安排。”这样的解释,不能说是错误的。毕竟,救援物资是专用物资,不能随便发放,必须要确保救援物资用到灾民身上。
这批物资是上海红十字会送来的。中国红字会的丑闻,在老百姓的心中仍旧存在着。人们对红字会充满着鄙视是情有可原的,但是,这批物资不一定是红字会捐赠的,所以,捐赠的物资不应该成为拒绝发放给灾民的理由。到底民政部压着物资不给灾民发放,是否跟红十字会的丑闻有没有关系,笔者不敢妄加评论。如果没有关系,那当然很好了,如果有关系,笔者希望,看在当前特殊情况下,先发放给灾民,别让灾民等的太久。
规章制度是人定的,一般情况下,按章办事是应该的。在特殊情况下,规章制度应该适当的变通一下,化繁琐为简练,以最快的速度发放到灾民的手中,让灾民用上救援物资。同时,笔者也希望,红十字会能够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工作,以抵消自己以前所犯下的错误。
在灾难面前,我们不应该让规章制度成为阻碍救灾物资发放的障碍。按章办事在特殊情况下应该变通一下,否则,可能因为照章办事而延误救助生命,从而使照章办事变成了玩忽职守,变成一个罪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