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没有想过,能将一个从未真实见过的人放在心里当作信仰这么久。十年,从六年级到大三,还会有之后的好多好多年。
书上说,如果很喜欢,或者很爱一个人的时候,就一定要去见他一次。要在十分想念他的时候,清晰的,认真的,念出他的名字。不管是开心的,难过的,哽咽的,亦或是含糊的,明朗的,虔诚的,温柔的声音,你也要在纸上写下一个个纪念他的,关于他的文字。无论语言是否优美华丽,至少是很直白的内心表现,记录着他曾经在你生命里留下了让你奉为信仰的时光。你也要像他那样好好的生活,好好的努力。他是你不可缺少的世界,他留在你这辈子都无法移走的目光里。但是,你也要记住,他并不是你全部、唯一的世界,在他之外的生活里,要清楚的知道自己的人生是什么,不要因为仰慕和爱而市区了你自己的轨迹。因为你知道他是那样的骄傲和优秀,他在用他的年华照亮无数个像你这样的人 的信仰和 希望。他有自己追求的梦想和始终努力守护的幸福。
你也一样。
嗯,我也一样。
我用我乱七八糟的文字记录着关于你的一切。
周杰伦。
我在一笔一画认真写下对你的想念,从我的青春年少一直到很多年以后我们都垂垂老去,直到我们都离开这个世界。或许在很多很多年后,那个年代又会出现另一个、属于那个年代的你。我想我还是会坐在摇椅上给小孩子们讲那个多年前的传奇和神一般存在的你,我觉得还是会有很多人爱着你的歌曲,还有很多人和我一样,记得你嘴角微扬,记得你十指修长,记得你低调沉默,记得你的背影那么心疼,记得所有的关于你,以及我爱你。
肯定会有人觉得我神经质吧,无所谓。
不是谁都能够为一个人固执一辈子。
但你要知道,我会如此。
这是2010年9月21日20:26的时候写给你的。谨以此说明我从未疯狂但一直在为你奋不顾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