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是妖妖,我家的官人。
过年都说叫我去河滨,最开始进吧就看到她,第一次发帖。也是她跟孟庭苇争个不停。
安陆吧,她的亲戚最多了。
她说要我去吃饭,然后我就去了。一般我答应别个的事情很少办不到的。
她看见我就直接从马路对面和王维沛飞奔过来,还喊我葱葱。
我就觉得是不是认得她蛮久了。
她很勤快,绝对的家庭主妇,好女人。我是男人就娶她。
家里打扫的很干净。
我们在一起也有话聊,她说我是吃货。
我觉得她很漂亮,很可爱。
人很义气,这个是我自己看出来的。还会唱黄家驹的歌,还可以跟我嘶吼萧敬腾。
只可惜不能一起在武汉。
不然我的休息日就是你的了,专属妖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