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我很喜欢的文,贴上来大家欣赏下啦~~^-^~~~
瘦尽灯花又一宵
高中的时候,常常在深夜,一边做着作业,一边听一个温软的电台节目,那个主持人有一把糯米糕般的声音,粘人的很。节目的名字却清奇凄伤,取自纳兰性德的词,叫做“瘦尽灯花又一宵”。
风也萧萧,雨也萧萧,瘦尽灯花又一宵。
常常是无风也无雨。盛夏的夜晚,只有天空中的星星摇出清脆的铃歌,连蛐蛐都是不叫的。我闷在小屋里,埋头无尽的书本,偶尔竖起耳朵,听这座城市里流淌着的散淡的心情故事,不知不觉,灯花尚未瘦尽,这一个夜却也过去了。
那时年轻,强装的伤感只是让自己更像电影里的文艺少女。蓝衣白裙,看人总要带着一点迷蒙,眼中仿佛落了叶,却并不是深秋浓重。若是作业写得烦了,便把成山的书本一推,从紧锁的抽屉里拿出各种日记本,一字一字的雕刻。我有很多日记本,一律暗色的封皮,又轻又软。只有一本特别,是爸爸留给我的,大红雕花绸面,滚着金边耀眼,喜气洋洋。它比我还老一岁,我用它来写小说,古怪的名字,写到一半就扔下了。
我用铅笔写字。从来如此。一篇又一篇,写到最后,前面的字迹,就慢慢模糊了。
后来有一次,听到那个主持人在节目中说:用铅笔写字的人,心中没有安全感,总是想随时修改每一处生命的印记。有一个人打来电话反驳,他说:用铅笔写字的人,只是比其他人看得更清楚,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所有的一切终究会慢慢消失,就如同慢慢模糊的铅笔印。
那个时候,王菲的《红豆》还很流行:相聚离开,终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打电话的那个男生,后来成了我的高三同学。
他也用铅笔写字。他带我去买自动铅笔。新开张的文具店里,五颜六色的自动铅笔一排排威武立着,仿佛等待首长检阅的士兵。
我看中一支薄的,轻的,翠绿的花纹,如一根小小的笛子。
他一直都用黑色的自动笔。光亮、挺拔,如一把锋利的剑。
我把这个比喻告诉他。他笑着说,以后他在树林里舞剑,我便可以在枝头为他吹笛。
这是很多武侠电视剧里的情节。俗气、虚幻,可是我觉得很温暖。
我们在一起交流听节目的心得。
瘦尽灯花又一宵。他说他会做灯花。星期六晚上没有自习,放学后我便随他走,走到一处无人的建筑工地。他拿出一张粉色脆纸,三下两下折成一朵玫瑰,放一点快燃尽的蜡块在中央,点着了,玫瑰也嘹亮起来。
那是傍晚,暮色四合,昏鸦乱飞。我看着他如一个魔术师般变幻着蹩脚的魔法,竟然忘记了回家。
蜡块烧完了,烛火烧透了纸玫瑰。只是一眨眼的功夫,那朵玫瑰萎谢成灰。晚风轻吹,她在我们眼中四散如浮云。
夜幕低垂,他送我回家。只送到巷口,连告别也没有,就匆匆忙忙的转身离开。他家也有门禁,为此他常常挨骂。
后来,我们常常做这种灯花。那个时候在小城市,没有见过现在这么多颜色花样的香蜡。我们的蜡块都是白色的,微微泛着黄,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停电用剩下的,放在纸花里,却更衬得粉花更娇柔,红花更艳丽。
现在想起来,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都已经高三,还有闲心做这样一些幼稚的事情。
那个时候,我是写诗词的。他不写,却读很多。
纳兰性德的,他最喜欢。他说是因为这首词,所以才去听节目。那个节目里有一些很动人的小文章,某些陌生人写的。他说陌生人的时候,双手在前面轻轻一抓,尽是虚空。他看着我说,尽是虚空。我们都不知道,那些将寂寞和感伤注入我们心脏的陌生人在这个世界的哪些角落,他们做着怎样的事情,说着怎样的话,爱着怎样的人。可是,在某一些瞬间,我们都爱上了他们。
王菲唱着:只爱陌生人。
我们都点头同意。
所以,从来没有对彼此,说过爱,或者别离。
写字太多,考试太多,情绪开始如大海般波涛汹涌。逃课,一个人骑着单车跑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那些地方,天地都很开阔,我冲下坡,一遍又一遍,体会飞起来般的快感。就好像自己是一丝灰尘,可以随遇而安,再不用苟苟营生,在这个肮脏的世界。
瘦尽灯花又一宵
高中的时候,常常在深夜,一边做着作业,一边听一个温软的电台节目,那个主持人有一把糯米糕般的声音,粘人的很。节目的名字却清奇凄伤,取自纳兰性德的词,叫做“瘦尽灯花又一宵”。
风也萧萧,雨也萧萧,瘦尽灯花又一宵。
常常是无风也无雨。盛夏的夜晚,只有天空中的星星摇出清脆的铃歌,连蛐蛐都是不叫的。我闷在小屋里,埋头无尽的书本,偶尔竖起耳朵,听这座城市里流淌着的散淡的心情故事,不知不觉,灯花尚未瘦尽,这一个夜却也过去了。
那时年轻,强装的伤感只是让自己更像电影里的文艺少女。蓝衣白裙,看人总要带着一点迷蒙,眼中仿佛落了叶,却并不是深秋浓重。若是作业写得烦了,便把成山的书本一推,从紧锁的抽屉里拿出各种日记本,一字一字的雕刻。我有很多日记本,一律暗色的封皮,又轻又软。只有一本特别,是爸爸留给我的,大红雕花绸面,滚着金边耀眼,喜气洋洋。它比我还老一岁,我用它来写小说,古怪的名字,写到一半就扔下了。
我用铅笔写字。从来如此。一篇又一篇,写到最后,前面的字迹,就慢慢模糊了。
后来有一次,听到那个主持人在节目中说:用铅笔写字的人,心中没有安全感,总是想随时修改每一处生命的印记。有一个人打来电话反驳,他说:用铅笔写字的人,只是比其他人看得更清楚,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所有的一切终究会慢慢消失,就如同慢慢模糊的铅笔印。
那个时候,王菲的《红豆》还很流行:相聚离开,终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打电话的那个男生,后来成了我的高三同学。
他也用铅笔写字。他带我去买自动铅笔。新开张的文具店里,五颜六色的自动铅笔一排排威武立着,仿佛等待首长检阅的士兵。
我看中一支薄的,轻的,翠绿的花纹,如一根小小的笛子。
他一直都用黑色的自动笔。光亮、挺拔,如一把锋利的剑。
我把这个比喻告诉他。他笑着说,以后他在树林里舞剑,我便可以在枝头为他吹笛。
这是很多武侠电视剧里的情节。俗气、虚幻,可是我觉得很温暖。
我们在一起交流听节目的心得。
瘦尽灯花又一宵。他说他会做灯花。星期六晚上没有自习,放学后我便随他走,走到一处无人的建筑工地。他拿出一张粉色脆纸,三下两下折成一朵玫瑰,放一点快燃尽的蜡块在中央,点着了,玫瑰也嘹亮起来。
那是傍晚,暮色四合,昏鸦乱飞。我看着他如一个魔术师般变幻着蹩脚的魔法,竟然忘记了回家。
蜡块烧完了,烛火烧透了纸玫瑰。只是一眨眼的功夫,那朵玫瑰萎谢成灰。晚风轻吹,她在我们眼中四散如浮云。
夜幕低垂,他送我回家。只送到巷口,连告别也没有,就匆匆忙忙的转身离开。他家也有门禁,为此他常常挨骂。
后来,我们常常做这种灯花。那个时候在小城市,没有见过现在这么多颜色花样的香蜡。我们的蜡块都是白色的,微微泛着黄,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停电用剩下的,放在纸花里,却更衬得粉花更娇柔,红花更艳丽。
现在想起来,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都已经高三,还有闲心做这样一些幼稚的事情。
那个时候,我是写诗词的。他不写,却读很多。
纳兰性德的,他最喜欢。他说是因为这首词,所以才去听节目。那个节目里有一些很动人的小文章,某些陌生人写的。他说陌生人的时候,双手在前面轻轻一抓,尽是虚空。他看着我说,尽是虚空。我们都不知道,那些将寂寞和感伤注入我们心脏的陌生人在这个世界的哪些角落,他们做着怎样的事情,说着怎样的话,爱着怎样的人。可是,在某一些瞬间,我们都爱上了他们。
王菲唱着:只爱陌生人。
我们都点头同意。
所以,从来没有对彼此,说过爱,或者别离。
写字太多,考试太多,情绪开始如大海般波涛汹涌。逃课,一个人骑着单车跑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那些地方,天地都很开阔,我冲下坡,一遍又一遍,体会飞起来般的快感。就好像自己是一丝灰尘,可以随遇而安,再不用苟苟营生,在这个肮脏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