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TO:尼桑
嗨,好久不见。
最近还好么,有好好的吃饭吧?实验进行的还顺利吗,一个人已经没关系了吧?
这么久才给你回信真是对不起呢。唔就最近来说,我找到了新的工作,搬去了一个谁也不认识我的地方,重新开始了生活。工作是书店的一个小职员,工作不多,空闲的时候还能挑一本书找个位置坐下来慢慢看,一起工作的一个女孩有时候还会帮我泡上一杯咖啡,虽然已经多次告诉她我比较喜欢喝果汁,不过执着的人却告诉我,一个美男子坐在窗边一边喝咖啡一边看书——这样的画面比较有格调。
老板是一个好人,他告诉我想在这里做多久都可以。
那么我想就这样,差不多可以确定在这里定居下来了。不知道书店的这个职位有没有可能升工资?
说了这么多其实还是想告诉你,我已经离开他了。
很久没有再看见他,走的时候没有带上他的一张相片,甚至是属于他的每一样东西我都将它们全部留在了那个冷漠的城市里。
我坚持了三个月,终于脱离他不再想着过去,不再回忆起关于他的一点一滴。
其实很无情的对吧?他过去常常说有一天要是能找到一个人好好生活的话,一定会把过去的东西打包好,然后丢到一个无人的地方。那么谁也不知道他的过去,然而他的未来已经有一个很好的开始。
这么说的话无情的人应该是他才对,但我不确定的是他现在已经找到可以好好地在一起的人了吗?会不会还是像个小孩子一样,吃饭不定时,晚上睡不着的时候要别人热一杯牛奶给他,胃痛的时候找不到胃药在哪里,或者是睡觉时候忘了开暖气,手机依然放在枕头边上。
但我已经不能够再告诉他这样很容易变成秃头——我不想跟一个四十岁不到就秃头的中年男子称兄道弟。
差不多十年的时间我只敢跟他说,我们要做一辈子的朋友。
就这样把十年的时间给了他,年少轻狂的日子,要说青春无悔那也太圣母了点吧?
好吧,其实我还是很妒忌那个能和他走一辈子的人。
金在中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五号。
*****
郑允浩醒过来,下意识地抱紧放在旁边的一个枕头。
发泄般地把头埋在还带着洗衣液香味的枕头里蹭了两下,闹钟适时地响起,郑允浩一动不动地任由它响了数十下,终于还是抵抗不了地从被窝里伸出手,狠狠地按停了闹钟。
第一百天。
郑允浩从床头柜上摸出手机,缩在被窝里不愿意起来,手指快速地浏览过一些未接电话和未读短信,认真地看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泄气地把手机扔在了床上。
窗外依然灰蒙蒙的一片,冬天的早晨总是来得特别的迟,冷空气从四面八方的涌入这个偌大的房间。郑允浩昨天晚上忘了打开暖气,回家时候已经很晚了,洗了个热水澡头发都没有擦干就躲进了被窝,打了几个电话后抵抗不住睡意,挣扎着把手机放在远离自己的床头柜上,眼睛都快要睁不开了,他还是下意识地抱过放在旁边的枕头。
总觉得手里要抱着什么才能睡得安稳。
虽然日子好像还是那样平淡无奇。每天依然要在八点半前收拾好一切还不忘记路过街口的时候买一份早餐;堆在洗手间里的衣服已经放不下一个篮子,郑允浩每天要翻箱倒柜好久才能找到一条没有穿过的内裤;厨房的冰箱已经很久没有添置过东西,里面一把已经变得像枯叶一样的葱躺在最下层的位置没有移动过一分,还有一包冷冻香肠和它一起难兄难弟;起居室已经很久没有打扫过,阳台上的雪积了一层,偶尔打开窗户都会被卡好久。
郑允浩很想告诉自己这样的日子其实只是漫长生命里一个小小的挫折,忘了到底是哪一个环节出了错误,导致现在列车朝着一个不正常的轨道缓慢前行。
作为一个智商甚高的人,郑允浩内心打算着,也许是时候请一个钟点工了。
或者找一个家务全能的女朋友?
但是啊。
十二月的天像是永远都高兴不起来的抑郁症病人,郑允浩看着窗外灰蒙蒙像是要下雨的天空叹了一口气。
放在办公桌上的手机闪烁了几下后响起了幼稚的机器猫电话铃声,郑允浩几乎是以飞扑过去的姿势接起了这个电话。
很可惜的是那边只是告诉他中午订的外卖已经送到公司门外了。
为什么不能送到办公室门口?
郑允浩咬牙切齿地挂了电话,拿过衣架上挂着的深灰色外套,用力地踱着脚步朝大楼下走去。
老板为什么要规定送外卖的不能上办公室要员工亲自下去拿啦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