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的时候,我疯狂爱上了音乐,那时候,应该还没有MP3,最好的应该是那种超薄的卡带机。攒了很久的零用钱,买了一个,心爱的若或之宝般。
音乐带来的快乐和充实感,是任何其他事物不能给予的。
17岁,我开始弹吉他,暑假的时候,除了吃饭上厕所睡觉,无时无刻不在练习。
那时候还只是一个花200块钱买的练习琴。红叶牌的。
虽然音质真的不好,但是吉他这东西,琴弦和琴枕之间不断的磨合,时间久了,那些曲调,是有生命的。
那年,我对我爸说,爸,我不想上大学了,我想做音乐,写歌,唱歌。做北漂。
理所当然的被训斥了一顿。
那时我不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人,不会违背父亲的意愿。
所以还是拎起背包走进大学。
于此同时,我有了一把真正意义上的吉他。
一把在当时吉他琴行里,最好的琴。一把纯手工的木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