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所有知道怎么做的好心人回复我,麻烦大家了.
我家在差不多十年前借了数目比较大的金额别人,借款是自己的亲戚,当时是有填借据的,直到现在,他才还了我家一点点钱,这几年根本连一分都没还过.现在的问题是:他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他现在已经没有还钱的能力了,请问按法律来说,可以向其子女索还欠款吗?还有,其借据这么多年了,还生效吗?
(令人气愤的是,借款人的子女,还很有理的说,不关他们的事.并没打算帮父亲还钱,当初是看在亲威份上,一直都没迫得他们太紧,谁知现在他们居然这样做.其实借款人当初是生意失败才会破产的,一直以来他都对自己的子女不错,现在他们的子女居然会这样,连父亲也不认了,请大家帮帮忙,从法律来说,有什么方法可以令其子女承担这份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