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甲类一等白皮三管,与南京常航海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签定实习协议。他们把我派到丙二机舱的船只上实习,并告知可以换取甲类一等证书。我在船上实习一段时间后电询海事局,得知不能正常换证。后下船至公司问究竟,公司坦言是要做假资历换证。并称以买通山东、上海、江苏等地海事局相关官员。得知后遂解约,公司要我叫1万元解约费才肯还我白皮证书和相关材料。向海事局反映无果,后向法院起诉。公司接到传票,多次电话威胁。说我的档案在他那,如果我不撤诉,将让我在实习过后不能换出证书。经查询那家公司并无派遣资质派遣船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机构管理条例》海事局应该对其进行2-10万元罚款。并且公司向我所要一万余元的所谓管理费。根据《条例》管理费不应从船员工资扣除。我想知道海事局这算不算不作为。如果投诉海事局应去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