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君(下)
“谁稀罕!”荷鲁斯不满的抱怨了一句,却还是乖乖的坐在该隐腿上。该隐笑了笑,开始端详起桌上的本子。荷鲁斯撇撇嘴,用手支起头,像是发呆,余光却瞟着该隐。说实在的,该隐长得只能用高贵、精致、不染来形容,雪白的肌肤,银白的卷发,红得深沉妖艳的眸子。荷鲁斯怀疑他一出生就被上帝扔染色池里了,这白得也太干净太漂亮了吧!至于红眸,可能是水不干净,染上了红眼病?于是在荷鲁斯无聊的脑补中,该隐的容貌原因就这样不完美的莫名其妙的被解释了出来。(荷小斯,该隐saman听了后不得虐死你。)
转眼看看自己样子,与高贵,精致完全沾不上边,反而有些粗狂与野性。肌肤也不雪白与贵族范儿,小麦色更多体现出的是原始与粗俗。要说好的只有眼睛,蓝得透彻明亮,一尘不染,大概是他身上唯一算得上‘有身份’的东西了吧!去了这个,他那样子只是西部年少气盛身着牛仔装的相貌还可以的手拿一杯冒泡啤酒的牛仔,随时准备拔一把旧式转轮枪与对方来一场生死决斗。
我是不是基因变异啊!荷鲁斯这么想到。
“荷鲁斯。”该隐打断了荷鲁斯的思路“你什么时候对给外星生命写信感兴趣了?”
“老哥那是日记。”荷鲁斯无力了。
“你什么时候感情这么纤细了?”该隐明显不信任“出什么事了吗?”神情瞬间严肃。
“只是想记下来。”荷鲁斯拿起日记,用手摩挲着日记本牛皮装订的封面,发出‘沙沙’的微响,过了良久“怕以后忘了……”
该隐笑着收紧了一下手,把头搁在荷鲁斯的肩上,嗅着少年散发出的小麦味儿的体香,像猫一样满足的眯了眯眼,开口到:“还真的挺纤细啊!笨蛋弟弟。”
荷鲁斯撇过头,脸微红,不语。
是的,以后万一忘了怎么办……
良久——
“笨蛋弟弟,你满篇都是错别字。”
“反正我看得懂。”
“要不我帮你改。”
“要你管!”(不满ing)
“我看不懂,拿来!”(气场)
“……切,又不是你看……”(乖乖递本子)
“你以为只有你一个人写。”
“……”
————————日记君 end—————————
(谢谢赏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