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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祭系统,待我思考回忆下再发,这次我会先存个WORD,捧场的吧友稍安勿躁,龟速更新


IP属地:云南1楼2013-11-04 11:39回复
    嘤嘤嘤!最喜欢龟速了!因为抢了二楼面子更大!!I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3-11-04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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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爱你啊!
         I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3-11-04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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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等盘哥!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3-11-04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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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删啊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3-11-04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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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3-11-04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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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边角处有一被遗忘少年,蜡黄脸孔,抱着一把破旧的吉他,在月下弹奏着幽远的歌曲。
              对面的黄海深处亮着几许渔灯,忽明忽暗,再远一点,目光将落下那一片天空,还剩有几片光彩,空气因为雨后而澄清,海风吹来,一切景色犹如大病初愈之后充满了希望的神色。
              这些美丽的天空下,点缀着模糊的山体轮廓,不知它是海市蜃楼,还是确实存在,却总好过背后无尽的灯火,以及那些崩颓衰落的城市。
              这些地方,往往生活着一大群人,他们生老病死,姻缘轮回,抬头不见低头时。
              有人痛恨生命结束得太快,数不清这一生究竟度过了多少次惊艳难忘的时刻,却刻骨铭心的记得自己将等待着死神的审判,犹记得那些恨铁不成钢的后代,以及连死都要落在自己后头的干瘪老伴。
              这样的日子真的是太久了,海边的城市随着泡沫一般的经济狂潮疯狂的向前发展着,不管前路是末日还是审判,这些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小城得盖几个摩天大楼,重要的,只是小城得多了几个臃肿的酒囊饭袋之徒。I


              IP属地:云南7楼2013-11-04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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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撒比!我一篇没完,你都两篇了!


                IP属地:江西来自手机贴吧10楼2013-11-04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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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产盘盘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3-11-04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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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浙江12楼2013-11-04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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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受够了这个鬼地方!”
                      明日终于是缓缓站起,将手中的石子扔得远远的,在远处沾起微不足道的水花。
                      这时,天色已不容得任何一个不愿归家的男孩,切确的来说,明日这样的,也只能算是老男孩了。
                      六年前无比风光的吉他早已破旧,三年前飘逸闪眼的黄发早已褪色到发梢。
                      这时间过得太快,1996年,盐城的海边还有着无数的男女晃荡,那时的海风清新中带着一股刺鼻的鱼腥味。
                      2013年,昏暗的海边只剩下明日孤影徘徊,深陷在乌黑色的沙滩上,一曲老歌无人共唱。
                      这是最落寞的年岁,没有了纯粹的球场,没有了喝酒的借口和资格,裤包里惨不忍睹的落着几张干瘪的钞票,这是最后的一次忍耐了。
                      明日下定决心,他必须离开这个地方,离开这个有着无数别人家优秀孩子的地方。I


                      IP属地:云南13楼2013-11-04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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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没有给家头留下任何只言片语,不告而辞是他一直以来的狂想,总算是鼓起勇气在青春的尾巴里彻彻底底的叛逆了一次。
                        他早早的收拾好东西,再次回到海边,这下,天真的是不能再黑了,连远处的渔灯都不再闪动着萤火虫般的灯火。
                        这正好,反正无人听,正应了孤独时刻矫情的血液,明日继续坐了下来,弹唱着
                        “来日纵是千千阙歌,飘于远方我路上~”
                        每当这个时候,他总会无比的认真,却不得不孤身一人,将微不足道的身影留在天海之色中。
                        他是如此的喜欢唱歌,喜欢到血液可以为之颤动,喜欢到一听见旋律响起就头皮发麻,甚至是浑身发寒。
                        你很难让人理解你的纯粹,因为在常人看来,一切不符合大众节奏的行为都是神经病或者矫情。
                        是的,你永远也无法改变这个世界上如此众多的小市民,你只能尽可能的不被他们改变。
                        而后,你只有选择了孤独,独自一人弹唱,独自一人发呆。I


                        IP属地:云南14楼2013-11-04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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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偶吧出手了!刷精狂魔!


                          IP属地:福建15楼2013-11-04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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