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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十一大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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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3-11-08 22:00回复
    奇案一:雨夜屠夫林过云(1982年)
    夜班的士司机林过云多在雨夜犯案,因而得到「雨夜屠夫」的称号。他先后杀害
    四名夜归女性,将尸体带返家中X,更肢解受害人作标本,将性器官放入雪柜保存。每次作案后,他均会为已肢解的人体残肢拍照。于一次冲晒照片时,被冲晒店员工发现后报警,始将案件揭发。这个案件影响应该满大的,总之很多影视剧里有提到过。比如《一号法庭》陶大宇、欧阳振华里就有根据这个事件编写的剧情。


    2楼2013-11-08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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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案二:猫公仔肢解案(1999年)
      受害人因为欠下一班被告金钱未能偿还,被他们非法禁锢及虐打,打至皮开肉裂
      后再在伤口上淋上生醋,用烟头灼伤她的身体,还强迫她吃粪便。受害人死后,凶手手将她肢解,并割下头颅放入猫公仔中,其余残肢则经煮熟后被弃置于案发现场的檐篷上。


      3楼2013-11-08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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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案五:纸盒藏尸案(1974年)
        本港首宗纸盒藏尸案,案情峰回路转轰动全港,首次引用科学鉴证协助破案,更
        成为一个重要争论点。案中被判刑的欧阳炳强,在一雪糕店任职夜班维修员,受害人曾到店中借电话,及后失踪。翌日被发现藏尸于纸盒之中,并弃置在雪糕店门外,警方经一连串调查后,怀疑欧阳炳强与案有关,并首度引用科学鉴证破案,其后欧阳炳强的家人作多次上诉均被驳回。
        这个案件的犯人已经被释放了,最近的事情吧。反正最诡异的是这个犯人的心理
        素质好的一塌糊涂,据说当时mop.com为了破案还在半夜打电话去他家冒充死这亡灵,结果他居然一点反应也没有。然后就是他到现在也不承认杀了人。当年在认罪书上签字的时候他还说:"我虽然签了字,但是不代表是我做的。"总之现在放出来了,当年抓他的mop.com都退休了,但是听到了这个消息都表示:太可怕了,干了那么多年mop.com就没见过那么可怕的,放出来一定不会太老实。


        7楼2013-11-08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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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案六:康怡花园烹尸案(1988年)
          一名妇人因丈夫包*,过去二十多年跟丈夫关系恶劣,后来联同几名亲友将丈
          夫缚起,要求作出金钱上的补偿,但被拒绝。丈夫自行松绑并用硬物袭击她,结果妇人用刀将丈夫杀死、肢解、并将其煮熟然后弃置,女儿发现后报警将事件揭发。
          杀就杀吧.干吗.还.煮.啊.


          8楼2013-11-08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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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案八:秀茂坪烧尸案(1997年)
            16岁的受害人陆志伟,被一班童X认为他出卖大家,因此将他非法禁锢,并施以
            一连串「家法」:包括人肉打桩机等等,最后陆志伟重伤不治。行凶者更将尸体烧毁,弃于垃圾房。后来其中一名被殴打的目击者在医院中向警方透露案情,于是将案件揭发。不入黑社会,就可以上天堂啊。


            10楼2013-11-08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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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案九:三狼奇案(1962年)
              三位绑匪戴上豺狼面具作案,绑架富商,并将肉参的耳朵割下,向其家人勒索赎
              金,最后警方成功破案,揭发是熟人所为!三狼案的审讯过程充满戏剧性,且不时于证人及被告口中爆出震撼案情及内幕,被告更指曾受警方的威逼恐吓与毒打。至于三名被告亦分别为自己的谋杀罪辩护,且不约而同表示:只参与绑架富商黄氏父子,对儿子黄应求的死亳不知情;更指出供词只是警方吩咐他们搬字过纸而已。
              这个也有被改编成电影吧。没看过


              11楼2013-11-08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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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3-11-08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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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案十:烹夫
                  男子周健失踪多月,少妇何韵文承认自己谋杀亲夫,原因是丈夫与一女子有染,
                  她先以铁锤击毙丈夫,再以电锯和斧头肢解尸体,并把肢体鹏熟,分批扔掉。不过,少妇患有精神分裂症,而且至今仍未能寻出死者的死亡证据,到底是出于少妇的幻想,还是真有其事?反正那个老公是至今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13楼2013-11-08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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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案十又一则:灶底藏尸
                    一名失意的男子,因包租婆不断催租,一怒错手杀了她,及后藏尸于灶底,因水泥封得不密,血水渗到楼下,让人揭发。我的妈呀,住在他家楼下的人恐怕终身都有阴影了!


                    14楼2013-11-08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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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完这10个案件,我总结一下:
                      1、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2、下雨天不要出门。
                      3、不要吃肉包子。
                      4、不要住逼人还钱。
                      5、不要欠人钱。
                      6、不要和人家争情人。
                      7、不要去人烟稀少的地方。]
                      8、不要穿得太暴露。
                      9、做人要低调。
                      10、看贴要回贴


                      15楼2013-11-08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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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呃,第十条是从哪总结来的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3-11-08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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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o(╯□╰)o喵呜,这里是小尾巴特别时间,嘎嘎,欢迎观赏,bye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3-11-08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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