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一本佛教的典籍是这么说的,不管你是不是无神论者,也希望各位引以为戒。
嫖色一次娼妓:减寿半年,染上性病的,减寿一年,若能改悔,免去减寿,
制造色书的:减寿二纪(一纪十二年),若有因阅读书造成色害,罪坐已身,书不消灭,永不超生,拍摄色戏春宫,与此同罪。
宣扬一次色情事件的:减寿半纪,若有害人命,减寿一纪;女孩之间宣扬谈论房事的,与此同罪。若能改悔,罪俱减等。
凡朋友相见,一起谈论色情之事的,三次,减寿一月。导致他人犯色罪的,减寿三年;有功名者,罚停迟功名。
凡在路上 遇到美女,回头看不停直到人家走远的,三次,减寿半月。如果假借名义假献殷勤,其实心存恶意的,一次,减寿三月。
凡喜爱听色情色戏者,一次减寿三月。有功名者,罚停迟功名。点一次,减寿三月,若有所害,转兽一世。
凡喜爱看色情书籍,色情图片的,三次,减寿半月,致生疾病者,减寿三年。
凡是引诱他人行色事者,照人所犯之罪减二等,父兄纵子弟行色者、纵容奴仆下人犯色的亦同罪。
见到此篇冥律遵守尊重相信并且广为传播的,传一百人,增寿一纪。传二百人,无子得子。传三百人,增寿二纪。传四百 人,子孙盛昌。传五百人,功名连绵。传一千人,名登赤箓。传流天下,死后成仙。传十富豪,抵传二百人。传一个当大官的,抵传一百人。
嫖色一次娼妓:减寿半年,染上性病的,减寿一年,若能改悔,免去减寿,
制造色书的:减寿二纪(一纪十二年),若有因阅读书造成色害,罪坐已身,书不消灭,永不超生,拍摄色戏春宫,与此同罪。
宣扬一次色情事件的:减寿半纪,若有害人命,减寿一纪;女孩之间宣扬谈论房事的,与此同罪。若能改悔,罪俱减等。
凡朋友相见,一起谈论色情之事的,三次,减寿一月。导致他人犯色罪的,减寿三年;有功名者,罚停迟功名。
凡在路上 遇到美女,回头看不停直到人家走远的,三次,减寿半月。如果假借名义假献殷勤,其实心存恶意的,一次,减寿三月。
凡喜爱听色情色戏者,一次减寿三月。有功名者,罚停迟功名。点一次,减寿三月,若有所害,转兽一世。
凡喜爱看色情书籍,色情图片的,三次,减寿半月,致生疾病者,减寿三年。
凡是引诱他人行色事者,照人所犯之罪减二等,父兄纵子弟行色者、纵容奴仆下人犯色的亦同罪。
见到此篇冥律遵守尊重相信并且广为传播的,传一百人,增寿一纪。传二百人,无子得子。传三百人,增寿二纪。传四百 人,子孙盛昌。传五百人,功名连绵。传一千人,名登赤箓。传流天下,死后成仙。传十富豪,抵传二百人。传一个当大官的,抵传一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