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人们认为驳壳枪是毛瑟兄弟设计的,其实是德国毛瑟兵工厂的菲德勒三兄弟(Fidel,Friedrich,andJosefFeederle),利用工作闲暇聊设计出来的。但是该枪最后申请专利者是毛瑟兵工厂的老板,所以驳壳枪也叫毛瑟手枪。
枪套有皮制,皮枪套上有能容两个10发弹匣的弹袋,比较轻便。但多为木制,木制枪匣与枪柄相连,可以构成枪托,便于抵肩射击,提高射击稳定性。凡是看过从清末军阀混战到解放战争这段历史影片的人都知道,当年毛瑟冲锋手枪在中国可说红透大江南北,毛瑟冲锋手枪在除中国以外的其它地方基本没有人使用,国外大量的二战影片中也看不到它的踪影。那么原因是什么呢?毛瑟公司在二战前就曾对这种离奇现象进行过调查,结论是:中国人发明了最能发挥冲锋手枪威力的射击姿势--平端射击。正常情况下,枪弹击发时产生的后坐力沿枪管传递,而来自枪柄或枪托的支持力与此力一般不在一条直线上,两个力合起来产生一个力偶(初中物理常识),使枪口上跳。这种上跳将对连发精度造成致命的影响。连发步枪抑制上跳通常是靠护木处的夹持力量,而毛瑟冲锋手枪不可能有护木,因此采用正常射击姿势--单手正握射击时,不仅手部冲击较大,而且第二发以后的子弹基本都飞到天上去了。因此毛瑟冲锋手枪在推出后并不被看好。但是中国人不愧是勤劳智慧的民族,在接受了某国出于某种目的慷慨援助(或走私)的一批毛瑟冲锋手枪后,很快就找到了正确的使用方法:连发前先将枪身转90度,成水平,然后再连发。原先的枪口上跳这时成了水平偏转,正好可以“横扫一片”,充分发挥出冲锋手枪的威力。看当年打过战的人所写的小说、回忆录等,都可以看到他们用的动词多是“抡”,如“一抡匣子枪,嗒嗒嗒……”,这个抡字形象地表示了平端射击的姿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