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因为这江山成为最好的知己,却也因为这江山,成为最后的……仇敌
“此生得识君,三生有幸”这是他没有机会说出口的一句话,那天江山如画,美得格外壮烈,却是血与火来染就和成全。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谋士和帝王的结局,最多不过如是。
秦瑞饮了满盏的琼浆,却不得一醉。自然,献给帝王的酒都是最好的,醇美并不伤身,怎能如坊间的烈酒般来得痛快?又或者,九重高寒,身边早已没有了可堪共醉之人…….
那年秦瑞还只是个母家式微,默默无闻的皇子,呆在陈旧的府邸里,领着一份不甚重要的职位。着实没有什么好做的,又或许是为了干人耳目,整日便在茶馆酒肆流连。
市井之间最是烦乱,可也最是有趣,说不定上一秒与你擦肩而过的落魄书生,下一刻就金榜高中平步青云。也说不定前一秒你还高山仰止的人,下一刻就会走到你身旁来个搭桌共饮。
命运就是这么奇妙,一个小小的拐点可以在若干年后成全一个人,也可以毁了另外一个人。自然,美好事物的陨落总来得要比成全更为惊心动魄,上天也是喜欢看戏的,所以没有早一刻也没有晚一刻,大抵秦瑞和顾瑾的初见是命中注定的---缘孽
那一天是清明,江南花开得团团簇簇,光很柔并没有飘雨。大约这天下最不缺的就是伤心人,最寒凉的莫过于思亡日,心冷,就需要找点什么来慰藉,周家的酒不是最好的,但一定是最烈最烫喉的,所以这一天酒馆的伤心客许也是最多的。
<?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xml:namespace>秦瑞很早就在酒馆找了个靠窗的桌子坐下,周家老板看着熟客只是笑了笑,送上一坛烧刀
子和一壶裂帛。
周老板的怪癖比他的酒更出名,与其说他卖的是酒倒不如说他卖的是喝酒的地方,因为大抵没有哪个主家是不让客人来选,反是随自己心情来卖的吧。
这烧刀子并不多稀奇,大半时间老板都上得是这种酒,一大坛二十斤,黑陶的罐子,不好看却足够让人喝到醉。
而这一壶裂帛着实让秦瑞诧异了一会儿,他不明白老板为什么上了这种酒,有些事情又或是命运没有经历的人是不会懂得,若干年后又不想懂得。
秦瑞那时自然是好奇的,一壶酒并不多,也就半斤的分量,可以品却禁不住牛饮。但谁都知道,在这酒馆里从来是用碗的,秦瑞也不例外,笑了笑把酒从壶中倒出,不多不少刚好半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