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看看网上这位朋友的一段话: 有没有错误,要靠自己去研究,但译本不具有最高解释权,译本无法代替原文。楼主想要研究,那得学习阿拉伯语,语法,修辞,降示背景,导读,经注学等等,才能下结论。其次,科学也不是最高真理,如果一种理论被确认,公认为可靠的,那么它才能成为科学真理。其实科学也在不断完善,修正自己的体系。
(4:82)难道他们没有研究《古兰经》吗?假如它不是真主所启示的,他们必定发现其中有许多差别。
这节经文的解释:他们没有深思熟虑它的意义吗?指某一物体的反面观察。如果它像非信士所说的那样,是人为的著作的话,经过仔细研究,他们一定会发现意义的前后矛盾、词句前后有别,一些言简意赅,另一些词义不达意;有些容易挑战,有些难以应付;有些对未来的预言会实现,有些只是幻想;有些律例与理智相符,有些理智难以接纳,因人的能力毕竟有限。在此处提出这个问题,以便提醒人们:前面一些律例(法学)的不同不是由于律例本身的相互矛盾,不然是时代变迁和利益要求所致。参考资料:噶最经注。
1.古兰经是文盲先知穆罕默德带来的。
2.古兰经是阿拉伯语文中首先加以记载的典籍,换言之,在古兰经之前,阿拉伯人并没有什么书籍。1400年以来,古兰经是阿拉伯语语法,修辞等等多方面的典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