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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规】2014年新凡吧重修吧规(必看)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因为上次发帖匆忙,有很多没考虑到的因素,所以这次整理重发。
勿插。待完善。


1楼2014-05-26 13:39回复
    5)【水帖】:不是不准发,但每天都有数量的限制,每个人(ID和马甲都算一人)每天只能发二个主题水贴,回贴不算.(这项规定人所周知,但是还是要着重强调!) 第二水和第一水类似,删除第二水并且记入此ID满水.3水封一天,4水封两天,以此类推. 聊天帖和盖楼帖均记作一水。
    【重复帖】:看到就删,除了贴吧活动和过节时的报喜帖,是绝对不允许发这样的帖子的,你发帖累,我删帖也累,何必伤身体和和气。


    4楼2014-05-26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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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告贴】:友情链接不算广告贴,但是恶意链接些无关内容的贴吧,网站,均被视为广告贴。此类帖子发现就删,封杀ID最低2天,最高10天。
      【与事实不符的谣传帖】:说明了,发这种帖子就是骗人,是谎言,你不要认为是恶作剧,这是相当违背道德的一种发帖方式,一经发现删帖,封杀ID5天。


      5楼2014-05-26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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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重暴力血腥帖和色情帖】:帖子可以YY,但严重暴力血腥帖的,和色情的,百度可是不会放过你的,我也救不了你。删帖,封杀ID5天。
        【跟风贴】:(比如某人发了个贴后,其他人接着发出性质一样的贴)一见立刻删除,并记入1水,多次发贴将导致多水封号。由于百度的系统暂时瘫痪而引起的多水,请向吧主解释清楚并且自动申请删帖,删除范围内的帖子不记入2水的范围.。如果已经2水,但是遇到紧急情况需要找人或其他事情,在向吧主申请后可以发第三水,帖子里说明是由哪位吧主同意此帖的。


        7楼2014-05-26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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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爆吧行为的处理】:当让是封无限加删除爆吧主题,但是如果遇见大吧不在的情况,请大家帮忙去贴吧投诉求助百度管理员制止爆吧行为,并且在爆吧期间别发主题帖。影响吧主的正常操作。如果有证据举报爆吧行为是由某团队或某贴吧组织的,请百度消息吧主.吧主团队会在商量后作出合理的方案.。
          【对于刷屏行为的处理】:刷屏行为分两种:
          1.主题刷屏:类似变相爆吧,在短时间内连续发5帖视作主题刷屏,吧主在警告1次后再发现此类现象,封5天。
          2.回复刷屏:在短时间内不停回复不同主题帖,导致第一页挂满此人名单者,吧主在警告1次后再发现此类现象,封5天。 (水贴除外)
          【转载不说明的帖子】:不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给予警告,发现三次以上删除,封杀ID2天。
          如发现包括上述因素的帖子一律删除!具体处理方案有可能变动。<?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xml:namespace>


          8楼2014-05-26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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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侮辱他人或团体及诽谤帖】:大家说话都要注意,别一个不小心就烙个侮辱他人或团体的罪名,这里是严厉打击的,另外大家对一些问题进行讨论的同时要注意用语,别一激动就骂人,这个也打击,发现删除主题或回帖,封杀ID3天,严重的10天。
            二.禁止事项<?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xml:namespace>
            (1)禁刷屏(包括点赞刷屏、刷精品),禁挖坟(精品/资源贴除外),禁打着新凡吧旗号去别的吧捣乱
            (2)禁辱骂吧友,禁发表极具争议、会引发CP掐战的帖
            (3)内容涉嫌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或违反贴吧协议的
            (4)发表不符合版面主题
            (5)文章内容或个人签名会包含有严重影响网友浏览的内容或格式
            (6)再有就是一些涉及国/家/政/策/等敏感话题的字眼


            11楼2014-05-26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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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加精<?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xml:namespace>
              请作者自行权衡勇敢自荐,也欢迎读者代为推荐
              审核过程:
              作品由吧务组商讨,投票制


              12楼2014-05-26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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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新凡
                (1)转载新凡两位空间互动截图请加上自己的联想、脑洞或其他,否则一律认为是自水,先提醒,多次犯则拉到小黑屋一天。
                (2)新凡两位只是网络上网友们自行YY的,所以不要把三次元和二次元混淆,不要干涉两位的生活等。
                (3)吧里有专属的报道帖,所以以后要报道的直接到报道帖里回复,勿重新开贴,否则一律认为是自水,给予提醒。


                13楼2014-05-26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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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4-05-29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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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排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4-06-01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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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ω‘*)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4-09-10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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