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计算:
100万元≤委托资金金额<300万元 年化收益率9.5%
300万元≤委托资金金额 年化收益率10%
付息政策:
半年付息一次,到期分配剩余收益并一次性偿还投资本金。
风控措施:
1、长城集团及控股股东蔡廷祥先生同时对优先级资金承担本息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2、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应优先向长城集团出售所投项目;长城集团也承诺在达到约定的条件后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收购所投对象;
3、并购标的需符合严格的风控标准(PE10倍以下,CAGR20%以上,管理层业绩承诺等),并经投资委员会2/3以上通过方可投资;
4、本产品采用结构化设计,劣后级资金为优先级资金提供安全垫,劣后级委托人补仓机制保障了优先级委托人的本金及收益;
微信:Z15036172415
100万元≤委托资金金额<300万元 年化收益率9.5%
300万元≤委托资金金额 年化收益率10%
付息政策:
半年付息一次,到期分配剩余收益并一次性偿还投资本金。
风控措施:
1、长城集团及控股股东蔡廷祥先生同时对优先级资金承担本息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2、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应优先向长城集团出售所投项目;长城集团也承诺在达到约定的条件后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收购所投对象;
3、并购标的需符合严格的风控标准(PE10倍以下,CAGR20%以上,管理层业绩承诺等),并经投资委员会2/3以上通过方可投资;
4、本产品采用结构化设计,劣后级资金为优先级资金提供安全垫,劣后级委托人补仓机制保障了优先级委托人的本金及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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