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威的头发很漂亮,这是丁马克脑海里根深蒂固的想法。<?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xml:namespace>
虽然是欧\洲\人的发色中最常见的金色,却不像那些人那么俗气,而是有些微的区别的。不是那种暗淡的毫无生机的暗金,也不是耀眼得灼人的灿金,而是明度不是太高、看上去令人很舒服、泛着光泽的奶金。配上那一张白皙的瓜子脸,如同暗夜天空般的蓝紫色眼眸。使得诺威看上去就像个做工精致的瓷娃娃。
想到这里,丁马克勾起一抹微笑。他的诺子,果然是不同的呀。
而丁马克一直都觉得,诺威的头发上少了些什么。他爱读童话,见惯了童话插图里公主们缀着一层又一层蕾丝的华丽服饰,和她们头上别着的雍容头纱或是装饰繁复且贵重的发卡。对了,中世纪时,诺子穿着裙装看上去不就比公主还高贵、还漂亮吗,别一对发卡,就更可爱了。
丁马克的视线飘向街道旁的橱窗,那里面陈列着备受女孩子欢迎的小饰物。而丁马克看中的,是一对发卡。
一对相当漂亮的十字发卡。发卡是银色的,有着光滑的切面,在店内灯光的照射下散放出柔和的光。他不禁想象了一下诺威别着这对发卡的样子,走到商店里面,没有丝毫犹豫地就掏出钱包把它买了下来。
他们携手走过的日子已有千余年,过去所承受的风霜刀剑早已让他们变得不再年轻。而正是由于这点让他们都更加珍惜彼此之间的羁绊。他们确立关系的时候也是如此,没有盛大的典礼,没有书面的表达,没有山盟和海誓,就那么自然而然。那么的不可思议,却又是那么的理所应当。
这天晚上,“丁蠢,过来给我吹头发。”刚洗完澡的诺威不知何故心情大好。
丁马克应了一声,走过来。电吹风吹出的气流温暖而干燥,丁马克的手指抚过恋人顺滑的发丝。突然他的手指在半空中顿了一下,瞬间想起那对在他口袋里揣了半天的发卡,连忙逃出来,动作极轻地给诺威别上。
“怎么了?”察觉到丁马克的停顿,诺威问道。
“不,没什么。”丁马克咽了口口水,“好了诺子,吹完了,你自己再梳一下。”
诺威对着镜子,刚拿起梳子,就看到因为灯光照射而反光的某样东西,轻笑:“笨蛋丁蠢。”
“啊?”丁马克正在削苹果,有些摸不着头脑。
“其实还挺好看的。”
后来诺威的行为充分证明了这对发卡在他心中的地位。
一次彼得趁他不备摸了一下他的发卡,结果被诺威告诉了贝瓦尔德和提诺,被罚一个星期不准喝甜瓜苏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