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9号,经德邦物流从东莞发了一个电视机到广州,导致屏幕破裂。快递费35块,保价费6元,保价声明价值1500元。德邦物流单号5006575778。德邦以各种理由推脱,开始说快递员拿到货没有检查电视机是不是屏幕早就破裂了。到工商局协商,工商局人问,没检查,难带你们连毒品也送过去,他们急忙说检查了,检查了,电视机是好的。工商局同志说,这个一定得叫他们赔下来。工商局只有协商权啊,协商权只能叫我们自己协商。没办法了。
承认电视机是他们打破的,后来直接说:“电视机外包装没破,公司规定不赔。木架包装的。难道保价1500元是保那个外包装的吗?
后来又投诉到邮政管理局,他们也只有协商权利。
难道要上法院吗?我只是个农民啊,一辈子也没有玩过法院这东西,不知道怎么玩,纠结。。。。。。。。。。中

贴图从德邦官网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