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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两篇主题贴并向两位“喷粪”作者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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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4-08-31 14:57回复
    第一篇题目是:《对张氏叔侄不宜有太多同情》
    发表在《聂海芬》吧
    链接是:http://tieba.baidu.com/p/2352316174
    贴文:
    虽然张氏叔侄不是奸杀王冬的凶犯,但他们在王冬被害案中仍旧涉嫌两项罪名,过失致死和包庇。
    叔侄俩将王冬搭载到勾海峰正在寻找供其奸杀的女性的地方,使王冬列入勾海峰的奸杀对象,是造成王冬被勾海峰奸杀身亡的重要原因;叔侄俩搭载王冬时忽视了夜里出行可能遇上歹徒的风险,对造成王冬遇害身亡存在主观过失,因此叔侄俩犯有过失致人死亡罪。
    叔侄俩明知王冬被奸杀不是自己而是他人所为,却向警方谎称自己就是奸杀王冬的凶犯,致使警方以错误的结论结案而未再进行调查,从而真凶勾海峰逃脱了法律制裁,因此叔侄俩犯有包庇罪。
    由于王冬死亡不是叔侄俩直接造成的,所以叔侄俩犯本罪的情节比较轻,按照刑法,过失致人死亡罪情节较轻的判三年以下监禁;叔侄俩的包庇行为造成勾海峰未及时落网又杀害了吴晶晶的后果,所以其犯包庇罪的情节比较严重。按照刑法包庇罪情节严重的判七年以上。两罪并罚,刑期大致为十年左右,所以叔侄俩坐这十年牢并不算冤。
    作者:《喷粪找骂》
    第二篇题目是:《若不严惩念斌,中华民族灭亡将指日可待》
    发表在《维扬卧龙》吧
    链接是:http://tieba.baidu.com/p/3266045127
    贴文:
    2006年7月,福建青年念斌的邻居家两名儿童中毒身亡,念斌被警方误认为有投毒嫌疑而拘捕,并遭到刑讯逼供而自认系投毒者,为此念斌被4次判处死刑,直到2014年8月22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念斌无罪。(中新网北京8月27日电)
    我们都知道,协助公安和司法机关侦破犯罪案件,查惩犯罪分子是公民的义务,念斌就投毒案回答讯问时,所作陈述本应坚决而不屈服于任何不法胁迫地做到如实,以助办案机抓惩投毒者,但其却在明知投毒者是他人而非其自己的情况下,甘愿屈服于刑讯逼供的威胁,谎称投毒者系其自己,误导使警方法院针对投毒罪行抓惩错对象,帮助使投毒者逍遥法外,扰乱了刑事诉讼,故造成冤案念斌自身也负有重大责任,针对其行为应以伪证罪或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年秋瑾、江姐、刘胡兰等弱女子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尚能做到坚贞不屈,而念斌作为一个比她们身强体健的大老爷们面对刑讯逼供怎么却怂了,叫认罪就认罪?难道中华民族固有的血性正在一代代丧失?这不得不让人感到忧虑,如果任由国人这么怂下去,中华民族将来就只能天天受外族欺负,离灭亡也就不远了。现在任何同情念斌的声音,都是在助长怂风,都是亡族灭种的催命符,笔者希望闽官方能借伪证罪或包庇罪严惩念斌,否定其向刑讯逼供屈服的懦夫作法,以此来唤醒中华民族的血性,挽救民族免于危亡。
    作者:《喷粪满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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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注意:两篇主题贴的作者都自称“喷粪”。
    这两篇喷粪贴文阐述的观点惊人的相似,都是主张:
    ————冤假错案的产生根源不是办案的警察对嫌疑人非法刑讯逼供而是嫌疑人屈打成招;
    ————应该受到惩罚的不是对嫌疑人非法刑讯逼供的警察而是遭诬陷被屈打成招的嫌疑人;
    ————第二篇喷粪贴文在宣传“若不严惩念斌,中华民族灭亡将指日可待”,换句话说是:中国的警察如果都像刑讯逼供赵作海、佘祥林、张高平张辉叔侄、刘凯利、念斌等人的警察那样,依靠刑讯逼供方式办案,那中华民族腾飞指日可待。
    向二位喷粪贴文作者(也包括所有网友)请教:
    赵作海、佘祥林、张高平张辉叔侄、刘凯利、念斌等人如果拒不供认强加的罪名,必会走上徐梗荣的下场;
    如果屈打成招供认强加的罪名就是误导使警方法院针对投毒罪行抓惩错对象,帮助使投毒者逍遥法外,扰乱了刑事诉讼;
    这些遭诬陷者应该如何对待刑讯逼供的警察才能做到:
    ————既不供认莫须有的罪名;
    ————也不误导使警方法院针对投毒罪行抓惩错对象,帮助使投毒者逍遥法外,扰乱了刑事诉讼;
    ————更不面临徐梗荣的下场?
    希望能得到两位喷粪发贴者的赐教!


    2楼2014-08-31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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