澂江县,汉字简化后也称澄江县,是云南省玉溪市辖县,位于云南省中部,昆明市东南面。地理坐标为北纬24°29′~24°55′、东经102°47′~103°04′。东隔南盘江与宜良、石林县相望,西与晋宁、呈贡县接壤,南跨抚仙湖与江川、华宁两县为邻,北衔阳宗海与宜良毗连。南北长47.6千米,东西宽26千米。凤麓镇海拔1750.5米,距省会昆明市东站52千米,距玉溪市区87千米。澂江县境内属于中亚热带、北亚热带、南温带和中温带四个气候类型的气候。每年平均气温11.9~17.5℃,极端最高气温33.7℃,极端最低气温-3.9℃。有霜日最多46天,最少9天,轻霜冻5年三遇,重霜冻5年二遇。每年降雨量900~1200毫米,相对湿度76%。盛行西南风,年平均风速2.3米/秒。全年日照总时数2172.3小时,日照率50%。常年总辐射量122210卡/平方厘米。2012年,澂江县的矿藏有煤、铁、铅、铜、石英砂、石灰石、磷等。
1建制沿革
澂江县曾是路、府、郡、县治地。
西汉元封五年,置俞元县,属益州郡。
蜀汉建兴三年,改益州郡为建宁郡,俞元县属建宁郡。
西晋永嘉二年,俞元县改属晋宁郡,沿袭至隋。
隋开皇十年,俞元县改属南宁州。
唐武德七年,改属西宁州。
肃宗上元元年,改称河阳郡。
晋天福二年,段思平讨灭南诏后,自立大理国,分治河阳郡为三部,今澂江为罗伽部。
蒙古宪宗六年,改罗伽部为万户府。
元三年,改万户府为中路。
元至元十六年,升为澂江路,辖新兴、路南二州及河阳、江川、强宗三县。
明洪武十五年,改称澂江府,所辖州县不变。
清康熙八年,撤销强宗县并入河阳县,辖新兴、路南二州及河阳、江川二县。
民国2年,撤销澂江府,改称河阳县。后因与河南省河阳县重名,故改称澂江县至今。
1建制沿革
澂江县曾是路、府、郡、县治地。
西汉元封五年,置俞元县,属益州郡。
蜀汉建兴三年,改益州郡为建宁郡,俞元县属建宁郡。
西晋永嘉二年,俞元县改属晋宁郡,沿袭至隋。
隋开皇十年,俞元县改属南宁州。
唐武德七年,改属西宁州。
肃宗上元元年,改称河阳郡。
晋天福二年,段思平讨灭南诏后,自立大理国,分治河阳郡为三部,今澂江为罗伽部。
蒙古宪宗六年,改罗伽部为万户府。
元三年,改万户府为中路。
元至元十六年,升为澂江路,辖新兴、路南二州及河阳、江川、强宗三县。
明洪武十五年,改称澂江府,所辖州县不变。
清康熙八年,撤销强宗县并入河阳县,辖新兴、路南二州及河阳、江川二县。
民国2年,撤销澂江府,改称河阳县。后因与河南省河阳县重名,故改称澂江县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