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葬的意义:
崇信佛教的藏族自古就有放生和保护自然环境的习俗与观念(其实自苯教时代起既是如此,天葬本是苯教的仪式。楼主注。)。
藏文古籍中有记载:吐蕃“五松”时期,松赞干布把“不杀生”定为国法的头条,并严格执行。把不杀生列为国法的头条,除藏族以外世上从来没有其它国家这样做过。渐渐地,放生和保护自然环境逐渐从“国法”转变成为藏族人民的一种“约定习俗”。藏族人们认为,把尸体施给那些本以其它小生命为食的动物后,它们就不会再去伤害那些小动物。这样可以保护许许多多动物的生命,视为一件功德无量的善事。也正因为有藏族人民这样的呵护,世界上几乎要灭种的许多动物和植物,仍然在藏区生长、繁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