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纯粹理性批判》解决了什么问题?它对我们今天有什么样的意义?根据前面的讨论、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来,《纯粹理性批判》的一个很重要的观点就是现象和物自体的区分。我们的认识都只适用于现象,至于物自体,我们的认识达不到。这个结论在我们今天看来当然是荒谬的,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现象和物自体中间没有绝对的、必然的条鸿沟.它是叶以克服的,是可以跨越的。怎么跨越?康德没有提供跨越的手段,因为这个鸿沟是不可调和的,现象和物自体一个在此岸,一个在彼岸。但他暗示了跨越的方式,就是辩证法。“辩证法(Dialektik)”是个希腊词,在康德哲学里,我们把它翻译成“辩证论”。康德把“辩证论”作为一种消极的存在看待,是贬义问,它在我们遇到矛盾无法解决的时候就会出现。辩证论对人类的理性来说是一个警告,就是说,下要再跨出一步了,再跨出一步你就会陷入不可解决的矛盾。但这恰好有一种暗示,当你从现象跨入物肉体的领域。或者说从现象进人本质的时候,就会出现辩证法,出现矛盾。康德认为这种矛盾是无法忍受的,所以对它进行了一种消极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