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需要和谐,出租车需要生存
关于维护出租车司机、车主合法权益的请求
尊敬的鄂州市人民政府领导:
我们是鄂州市广大的出租车司机,在此表达我们正义的心声和诉求。
在十年前,鄂州市的出租车都是私车挂靠公司的,车主还是一个有保障的职业,虽然工作辛苦,但可以保一家人的生活温饱。但仅仅十年过去了,确已今非昔比,我们的经营得不到合法的保障,权和利一而再,再而三地被黑心的出租车公司贱踏。我们的生活境况完全是一落千丈,无法再生存。一方面,城市公交车逐步规范,逐步完善,鄂州市的私家车数量呈年30%的速度急剧增长,各种非法营运的麻的、电动车、三轮车每年又急剧增加,造成鄂州市交通混乱,我们无法正常营运,鄂州市又增加了100台黄出租车,天然气的价格也涨价到了4.5元/升(和省城同价),这样就使得出租车的客源不断减少,而经营成本却不断增加,自然我们的利润收入不断减少。更重要的方面是,在不断变化的客观社会环境面前,出租车公司不但不变更经营政策,兼顾我们出租车车主的利益,反而是对我们想心设法,巧立名目,设立霸王条款,极尽盘削之能事,至我们于水深火热之中。我们反应多家部门无益而反,难道出租车真只有任由公司宰割的羔羊吗?现将有关事实及我们的诉求陈述如下:
1、我们的每台出租车从神龙公司购买价为6万多元,但我们与出租车公司签订合同时公司要求我们交纳8万元的承包风险金。这8万元除了车辆保证金外,还包括所谓的经营风险金、安全保证金、合同履约金三项,请问这三项交费有什么意义和必要?出租车公司收取我们的车辆保证金的行为不但是将购买出租车的成本转嫁给我们车主,而且进一步增加我们的经营成本,增加我们的负担。所以我们要求废除这些不合理的交费。
2、公司规定我们交给公司的承包风险金不计利息,5年承包期满之后才能完全退完,这不公平。我们的钱借来交给公司也是有成本的,所以公司也应该给我们计算利息。
3、公司每月给我们的车计算折旧费多则1937余元,少则1163余元,5年算下来,达到9.3万元,5年后的车残值公司至少得60%,视情况奖励我们40%。这样算,公司花6万元买的车,到我们手中公司可以通过拆旧收回近10万元,这不是打劫吗?
4、公司每个月返还给我们的风险金多则1000元,少则500元,而且最多只返到4万元。应该说我们交的车辆保证金是保证车辆的价值的,经过使用,车辆的价值在不断贬值,那我们的保证金就应当不断减少。所以公司应当按照车辆的折旧率严格按月返还给我们保证金,最终只扣留车辆残值的保证金。
5、公司每月收取我们的承包金里包括“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和投资收益费”这两项,这两项的收费的标准是从何而来的?我们每天起早抹黑交的钱都不明不白。出租车经营带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要兼顾市民、出租车司机、出租车公司三者的利益,因此对于出租车公司的经营成本政府管理部门要介入审计,引导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确保出租车司机和出租车公司都有适当的平衡的利润。不能再这样认由出租车公司空手套白狼下去。
6、每台车每年要交公司10280元的保险费,这么多钱公司是否都是用于购买有回扣的保险?公司不向我们公开。我们有的车头一年没有事故,第二年保费会降低,但公司还是要求每一年交同样的保费给公司。公司规定我们的车辆损失险按照车价投保,实际车辆每年都在贬值,保费应当是一年比一年低,但公司每年还是收取我们固定的保险费。所以我们的保险费交纳支出应当公开透明,应由我们实事求是地交的。
7、我们承包的新车要油改气,原来的改装费是6800元,现在的新车只要4180元,改装费既然降低了,为什么我们向公司交的钱还是不能降低。
8、市政府每年减少我们每台出租车2000的标款,但出租车公司却对我们不减免,非法扣留2013年返还的标款,我们没有最终受益。出租车公司应当将这笔钱返还给我们。
9、出租车公司和神龙公司内勾外连购车得回扣,进些二级新车回来忽悠换车车主,送几次机油保养搞定。现在神龙公司出厂的车质量一批不如一批,我们出租车司机和市民的安全根本就无法保障,但出租车公司因为有回扣,所以坚持购买鄂州市神龙公司的车。所以以后购买的出租车应当采取招标的方式,不一定非要由公司购买,购买质优价廉的车。
10、我们每一台车的GPS每个月交费50元(50元之中要返还公司回扣10元),到年底公司又要求我们交费160元,而且这个160元还不是我们合同之内的。包括GPS广告在内,公司每年收取广告费有几佰万元,这个利益是否能给我们出租车车主来一次公益体检呢?司机有良好的身体才能安全服务市民,但实际上我们连坐垫套在公司都拿不到一副。显示频不安装导航程序,而搞些布艺和麻辣烫广告,这些广告真的有失鄂州城市的窗口。
11、我们每一台车每个月要向公司交纳350元的税费,但我们每个月又要花钱到公司买发票,这不是重复收我们的税费吗?
12、公司每月收规费时应用正规发票,注明收费项目,这样可制约公司的一切乱收费,同样是出租车公司,有的公司每个月的交费比起其他的公司要多80元钱,这是为什么?
13出租车以前是挂靠公司的合同,经营权是私人的,现在怎变成公司经营权了,以前经营的租期是8年,为什么现在改为5年(周边城市黄石、黄冈为什么是6年或8年),合同要双方协商同意才能修改,为什么公司单方随意变更合同,这霸王合同合法吗?我们要求废除这霸王合同,恢复原始合同。
14、2014年前买卖的出租车,市领导同意过户的出租车,公司过户时要收取500元过户费还要罚款6000元呢,这6000元没有发票也没有便条,这钱到底去了哪些人的口袋呢?
15、黄车为什么可以不季检,公司为什么星期天送情找关系给黄车年检,每台黄车年检十几分钟搞定,而我们私车要和社会车辆一起排队年检,最快得两三天,慢的十天半月,这样公平吗?合理吗?
16、鄂州市出租车成立不长,但有好几位出租车司机却倒在了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造成伤的、重残也不少,这是怎么回事呢?这都是出租车份子钱太高了。司机不长时间疲劳工作跟本无法生存。所以劳累而倒。
17、出租车计费器1200元和防盗网230元这费用都在每个月规费上被公司已收了,换新车时计费器是旧的(而且是GPS送的),但这些钱公司是不是应该退给我们。
18、有的司机被乘客投诉了,客管处处罚后,公司应该无权罚款,只能以学习和教育为主。
19、合同到期的出租车为什么要提前一个月下线而公司的规费照交,和到期了为什么还要做好出租车油漆,买好出租车保险才能下线呢?这么多门槛,增加了出租车大几仟元的成本,而让出租车公司得到更多的暴利。
以上的问题有些是公司在制定合同的时候定的霸王条款,不签合同不提新车,不刷表,逼迫我们就范,有些甚至根本就不在合同中体现,直接通知我们交费或是不将受益和优惠落实给我们。正是因为出租车公司的种种剥削,使得我们投入资金,辛苦劳动而无收获,而出租车公司的老总们不需要投入资金和劳动,却可以剥削我们的收益,使我们一步步沦为社会最底层的弱势群体。所以请各位领导帮助我们解决以上的各种问题。为了使我市的出租车行业能得以有序、规范发展,我们提出几点诉求:
一、市政府以出租车公司在制定政策及公司制度时,应当有我们出租车司机推选的代表参加,提出问题,及时沟通,代表和维护我们出租车司机的权益。
二、适当放开出租车行业的经营许可,允许我们出租车司机以组合参股的方式合法组建出租车公司,给予新公司出租车的经营权,使我们出租车司机能成为投资者、劳作者、受益者相统一的整体。
三、允许我们出租车司机成立合法的行业协会,注册社团法人组织,及时和市政管理部门、出租车公司沟通,维护出租车司机的合法权益。
以上的几点请市政府领导予以考虑。
我们希望出租公司按良心合法经营,更希望出租车公司和各位车主和睦共处,互利共赢,共建和谐、文明的鄂州。
关于维护出租车司机、车主合法权益的请求
尊敬的鄂州市人民政府领导:
我们是鄂州市广大的出租车司机,在此表达我们正义的心声和诉求。
在十年前,鄂州市的出租车都是私车挂靠公司的,车主还是一个有保障的职业,虽然工作辛苦,但可以保一家人的生活温饱。但仅仅十年过去了,确已今非昔比,我们的经营得不到合法的保障,权和利一而再,再而三地被黑心的出租车公司贱踏。我们的生活境况完全是一落千丈,无法再生存。一方面,城市公交车逐步规范,逐步完善,鄂州市的私家车数量呈年30%的速度急剧增长,各种非法营运的麻的、电动车、三轮车每年又急剧增加,造成鄂州市交通混乱,我们无法正常营运,鄂州市又增加了100台黄出租车,天然气的价格也涨价到了4.5元/升(和省城同价),这样就使得出租车的客源不断减少,而经营成本却不断增加,自然我们的利润收入不断减少。更重要的方面是,在不断变化的客观社会环境面前,出租车公司不但不变更经营政策,兼顾我们出租车车主的利益,反而是对我们想心设法,巧立名目,设立霸王条款,极尽盘削之能事,至我们于水深火热之中。我们反应多家部门无益而反,难道出租车真只有任由公司宰割的羔羊吗?现将有关事实及我们的诉求陈述如下:
1、我们的每台出租车从神龙公司购买价为6万多元,但我们与出租车公司签订合同时公司要求我们交纳8万元的承包风险金。这8万元除了车辆保证金外,还包括所谓的经营风险金、安全保证金、合同履约金三项,请问这三项交费有什么意义和必要?出租车公司收取我们的车辆保证金的行为不但是将购买出租车的成本转嫁给我们车主,而且进一步增加我们的经营成本,增加我们的负担。所以我们要求废除这些不合理的交费。
2、公司规定我们交给公司的承包风险金不计利息,5年承包期满之后才能完全退完,这不公平。我们的钱借来交给公司也是有成本的,所以公司也应该给我们计算利息。
3、公司每月给我们的车计算折旧费多则1937余元,少则1163余元,5年算下来,达到9.3万元,5年后的车残值公司至少得60%,视情况奖励我们40%。这样算,公司花6万元买的车,到我们手中公司可以通过拆旧收回近10万元,这不是打劫吗?
4、公司每个月返还给我们的风险金多则1000元,少则500元,而且最多只返到4万元。应该说我们交的车辆保证金是保证车辆的价值的,经过使用,车辆的价值在不断贬值,那我们的保证金就应当不断减少。所以公司应当按照车辆的折旧率严格按月返还给我们保证金,最终只扣留车辆残值的保证金。
5、公司每月收取我们的承包金里包括“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和投资收益费”这两项,这两项的收费的标准是从何而来的?我们每天起早抹黑交的钱都不明不白。出租车经营带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要兼顾市民、出租车司机、出租车公司三者的利益,因此对于出租车公司的经营成本政府管理部门要介入审计,引导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确保出租车司机和出租车公司都有适当的平衡的利润。不能再这样认由出租车公司空手套白狼下去。
6、每台车每年要交公司10280元的保险费,这么多钱公司是否都是用于购买有回扣的保险?公司不向我们公开。我们有的车头一年没有事故,第二年保费会降低,但公司还是要求每一年交同样的保费给公司。公司规定我们的车辆损失险按照车价投保,实际车辆每年都在贬值,保费应当是一年比一年低,但公司每年还是收取我们固定的保险费。所以我们的保险费交纳支出应当公开透明,应由我们实事求是地交的。
7、我们承包的新车要油改气,原来的改装费是6800元,现在的新车只要4180元,改装费既然降低了,为什么我们向公司交的钱还是不能降低。
8、市政府每年减少我们每台出租车2000的标款,但出租车公司却对我们不减免,非法扣留2013年返还的标款,我们没有最终受益。出租车公司应当将这笔钱返还给我们。
9、出租车公司和神龙公司内勾外连购车得回扣,进些二级新车回来忽悠换车车主,送几次机油保养搞定。现在神龙公司出厂的车质量一批不如一批,我们出租车司机和市民的安全根本就无法保障,但出租车公司因为有回扣,所以坚持购买鄂州市神龙公司的车。所以以后购买的出租车应当采取招标的方式,不一定非要由公司购买,购买质优价廉的车。
10、我们每一台车的GPS每个月交费50元(50元之中要返还公司回扣10元),到年底公司又要求我们交费160元,而且这个160元还不是我们合同之内的。包括GPS广告在内,公司每年收取广告费有几佰万元,这个利益是否能给我们出租车车主来一次公益体检呢?司机有良好的身体才能安全服务市民,但实际上我们连坐垫套在公司都拿不到一副。显示频不安装导航程序,而搞些布艺和麻辣烫广告,这些广告真的有失鄂州城市的窗口。
11、我们每一台车每个月要向公司交纳350元的税费,但我们每个月又要花钱到公司买发票,这不是重复收我们的税费吗?
12、公司每月收规费时应用正规发票,注明收费项目,这样可制约公司的一切乱收费,同样是出租车公司,有的公司每个月的交费比起其他的公司要多80元钱,这是为什么?
13出租车以前是挂靠公司的合同,经营权是私人的,现在怎变成公司经营权了,以前经营的租期是8年,为什么现在改为5年(周边城市黄石、黄冈为什么是6年或8年),合同要双方协商同意才能修改,为什么公司单方随意变更合同,这霸王合同合法吗?我们要求废除这霸王合同,恢复原始合同。
14、2014年前买卖的出租车,市领导同意过户的出租车,公司过户时要收取500元过户费还要罚款6000元呢,这6000元没有发票也没有便条,这钱到底去了哪些人的口袋呢?
15、黄车为什么可以不季检,公司为什么星期天送情找关系给黄车年检,每台黄车年检十几分钟搞定,而我们私车要和社会车辆一起排队年检,最快得两三天,慢的十天半月,这样公平吗?合理吗?
16、鄂州市出租车成立不长,但有好几位出租车司机却倒在了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造成伤的、重残也不少,这是怎么回事呢?这都是出租车份子钱太高了。司机不长时间疲劳工作跟本无法生存。所以劳累而倒。
17、出租车计费器1200元和防盗网230元这费用都在每个月规费上被公司已收了,换新车时计费器是旧的(而且是GPS送的),但这些钱公司是不是应该退给我们。
18、有的司机被乘客投诉了,客管处处罚后,公司应该无权罚款,只能以学习和教育为主。
19、合同到期的出租车为什么要提前一个月下线而公司的规费照交,和到期了为什么还要做好出租车油漆,买好出租车保险才能下线呢?这么多门槛,增加了出租车大几仟元的成本,而让出租车公司得到更多的暴利。
以上的问题有些是公司在制定合同的时候定的霸王条款,不签合同不提新车,不刷表,逼迫我们就范,有些甚至根本就不在合同中体现,直接通知我们交费或是不将受益和优惠落实给我们。正是因为出租车公司的种种剥削,使得我们投入资金,辛苦劳动而无收获,而出租车公司的老总们不需要投入资金和劳动,却可以剥削我们的收益,使我们一步步沦为社会最底层的弱势群体。所以请各位领导帮助我们解决以上的各种问题。为了使我市的出租车行业能得以有序、规范发展,我们提出几点诉求:
一、市政府以出租车公司在制定政策及公司制度时,应当有我们出租车司机推选的代表参加,提出问题,及时沟通,代表和维护我们出租车司机的权益。
二、适当放开出租车行业的经营许可,允许我们出租车司机以组合参股的方式合法组建出租车公司,给予新公司出租车的经营权,使我们出租车司机能成为投资者、劳作者、受益者相统一的整体。
三、允许我们出租车司机成立合法的行业协会,注册社团法人组织,及时和市政管理部门、出租车公司沟通,维护出租车司机的合法权益。
以上的几点请市政府领导予以考虑。
我们希望出租公司按良心合法经营,更希望出租车公司和各位车主和睦共处,互利共赢,共建和谐、文明的鄂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