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藤繁先生在《中国经济史考证.汉代国家财政和帝室财政的区別以及帝室财政的一斑》中估计,每年能从铸币赚得二十三万余缗,所以刘彻不惜从郡国、民间手中收回铸币权。但铸币越多,原材料铜价只会不断上升;货币供应量增加了,自然是通货膨胀,物价上升。当政府无利可图时,自然会停铸。
如果一直是太平盛世,市场能慢慢消化,且还有外贸、殉葬品等消耗方式。不过,一旦遇上汉末般的战乱,生产力严重下降,物贵钱贱的情况将会极度严重。政府除了恢复生产和停止铸币外,可行的行政手段其实不多。曹操就敢于把赋稅改征实物,降低货币这中介物的作用,稳定货币的购买力。
《晋书.食货志》云:“及献帝初平中,董卓乃更铸小钱,由是货轻而物贵,谷一斛至钱数百万。至魏武为相,于是罢之,还用五铢。是时不铸钱既久,货本不多,又更无增益,故谷贱无已。”曹操任丞相那年就是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罢废董卓的小钱后复用五铢,算是实行了建安十年时荀悅在《申鉴.时事》中复五铢的构想,但短暂的复用还是无助改变货币经济的全面衰退。
谷贱之因,盖因建安中农业生产已恢复,即陈寿在《三国志.任峻传》总结屯田之功为:“郡国列置田官,数年中所在积粟,仓廪皆满。”故司马芝云:“天下仓廪充实,百姓殷足。”
结果其子曹丕代汉为魏文帝后,便于黄初二年(公元221年)正式颁令停用铜铸的五铢,也不是以白银或黄金作为本位货币,而是以谷帛为币,这也是魏晋南北朝的一大特色之一(有趣的是嬴政也是于公元前221年,废止战国时各国货币而统一行半两,第一次是进步第二次却是商品货币经济的倒退)。
其实这也不算是一下子的突变,《盐铁论》这一本研究西汉经济的重要史料中,其水旱篇曾云:“相买与市买,得以财货五谷新弊易货。”汉文帝“出帛十万余匹以振贫民”(见《汉书.贾山传》),这条应理解成发放救济金而非赐普通的布予贫民。居延汉简有以帛支付月俸的簿籍记录:
右庶士士吏候长十三人 禄用帛十八匹二尺少半寸直万四千四百四十三(210.27)
东汉明帝时曾下诏各种赎罪价格,都是以布帛计价(死罪入缣二十匹,右趾至髡钳城旦舂十匹等);他赐予大臣时也不是如西汉般的黄金,而是布帛若干匹。谷贵时,尚书张林认为谷贵之因在于钱贱,可改以布帛为租(见《后汉书.朱晖传》);汉安帝时以每人缣四十匹的价格,从高句骊赎回被虏之百姓;夏静不是拿钱,而是拿缣帛追寻其兄夏馥。此三例再加上东汉诸帝赐布帛、可以缣赎罪,可证布帛在两汉时已有部份的货币功能;
羌乱时,庞参就曾向邓骘建议:“今复募发百姓,调取谷帛”、官渡之战时李典输谷帛供军、刘璋以米、马及锦帛资送刘备、刘备围成都时,刘璋能支谷帛一年。帛当然不是被当作麻布般,为一般士兵军服之用,而是用作军费,应付军饷等用途。连曹丕自己也在为太子时,问曹洪贷绢百匹,可见汉末时民间早已是钱帛并用。
其后继位的曹睿,鉴于以谷帛为巿的弊病“竞湿谷以要利,作薄绢以为巿,虽处斩以严刑而不能禁也”越来越严重,在司马芝为首的大臣倡议下,于太和元年(公元227年)以韩暨为冶谒者,更铸新五铢钱。复用的另一个原因丰国,大概是指库存不用的五铢能重新投入市场,朝廷能获得一笔收入。晋时依旧沿用(因为两晋中央从沒铸币),但整体效果不太理想,否则也不会有“世或谓魏氏不用钱久”(见《宋书.孔琳之传》)的看法。
陈彦良先生在《通货紧缩与膨胀的双重肆虐:魏晋南北朝货币史论》第二章,通过曹魏诸墓的出土钱币,总结出魏五铢:“质地轻小,品质、铸工也都不佳,与两汉五铢差距悬远……其时流通的绝大多数还是两汉五铢等前代通货,可知其稀少……曹魏只铸造以五铢为面值的单一种通货,其次是以减重、质量缩小的方式发行,这两个特征使得曹魏的币制与蜀、吴二政权有所区別。”
柿沼阳平先生在《三国时期曹魏的稅制改革和货币经济质变》一文中,先引用了大量史书与竹简推断汉武帝时期以后布帛产量增加,这是“布帛=民间供应型的补助的货币”结构的基础,继而推论出:“汉代五铢钱的存在意义在于其以国家性结算手段为主轴,与此不同的是,魏晋五铢钱却是以作为经济性流通手段的便利性为基础,吸收民间意向而重建的币制,因此两者之间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确实,曹睿复铸五铢也不能改变谷帛并用的情况;后赵铸币和立法更不见能改变民间情况。

魏五铢(右为“两柱五铢”)

五朱钱

魏五铢母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