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教育是立国之本,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教育,基层教师肩负教书育人的重任。近年来,为了实现科教兴国的战略,为了鼓励教师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教学工作中,国家和政府加大了教育投入,国家、省、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针对教育系统的阳光工资、绩效工资等多项激励措施。但是这些政策到了地方财政不但没有全部兑现,而且还加上各种名目的克扣,导致依兰教师实际到手的工资远远低于周边各地。我们的时间和精力奉献给了学生和教学,得到的回报在现今社会中却不够供养父母、抚养孩子、医治疾病、偿还房贷……国家政策这么好,这么重视教育的发展,为什么到了地方执行起来大打折扣、严重影响工作积极性呢?
我们恳求政府领导,按照国家各项政策给予我们应有的报酬。我们的诉求如下:
1、要求公开、公布2006年以来的工资文件。并严格按照文件中工资标准执行。
2、依法全额返还之前扣除的养老金,并偿付银行标准存款利息。
3、按2013、2014年普调津贴文件普调工资,并从2013年1月份起始补齐。
4、按照文件要求报销取暖费。
5、依法发放高寒地区御寒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补助。
6、改变以往的职称评定办法,公开、公平、公正。晋级后及时兑现职称工资,按批件时间补发晋级工资。
7、2001年1月之前参加工作的教师应享受货币化分房政策补贴,之后参加工作的教师现有的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为财政工资总额的40%。
8、依法要求开通公积金账户,补齐国家补贴部分,保证住房公积金正常使用
9、提高班主任费,不低于每月200元,并有通讯补助。
10、各种捐款必须民主自愿,要求公布以往“一日捐”善款的去向。
11、绩效工资一次性补齐。(附文件)
12、全额发放第十三个月工资
13、依法足额发放房改提租补贴
14、依据国家、省、市文件补发绩效工资
15、 与哈市教师同工同酬,兑现补发阳光工资。2005年哈尔滨开始将以前发放的各种津贴归并为工作津贴和岗位津贴两大项目(即阳光工资)
以上各项,我们恳请有关领导,本着对教育、对教师负责的态度,给予明确的书面答复。同时我们要求处理过程公正公开。
依兰县全体教师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