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失登报是指个人或者企业丢失了某些社会性质的证件或者是证明,为了补办一份,法律上必须先确定丢失者所丢失的证件已经在法律上无效,这个过程需要挂失登报 。 挂失一般要求在市级以上或者相关部门指定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行的上刊登才有具有法律效力,否则是无效的。具体操作流程是在(户籍所在地、开户行、派出所、工商局等)等相关部门申报,开具登报证明,同时在报纸上刊登挂失。 北京市级公开发行报纸有:京华时报,法制晚报,新京报,北京晚报,北京晨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日报等。 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有:参考消息,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工商时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对于税务部门来说,针对的企业登报就是中国税务报。 丢失失者按法律规定刊登报纸之后,即推定社会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应当知道该证无效,即解除了丢失者的社会责任。通俗来讲,就是他人再冒用该证件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与丢失者无任何关系即不再承担各种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