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看这个链接:http://coral.qq.com/1076638513这又是一起,未成年人恶性犯罪的案例!按照刑法规定,对于这些坏孩子的处罚是很轻的!但是对于那些受害的女孩造成的严重心理伤害确实一辈子的啊!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这里面没有提到给受害者造成严重心理创伤的情形应当负刑事责任!!!大家可以想见这样的小畜生受到的处罚这么轻!她们还在勾结官员迫害那些女孩子,日后那些幕后的指使者随便动动关系就能让她们提前出来!中国的法律对于弱者和受害人的保护力度太轻!对于犯罪者过于仁慈!!!才会造成她们的有恃无恐!!!大家有如果还有良知就一起发起、转发!直到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严惩所谓的未成年人犯罪!把16岁降为14岁,把14岁降为1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