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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时我曾爱过一个人。
那人相貌平平,武功平平,个性散漫,喜欢嬉皮笑脸,时常吊儿郎当。还很嗜酒,无酒不欢,酒品也差,一喝醉就吊着我的胳膊耍酒疯。
可是我爱他。
我爱荆轲。荆轲,是那个人的名字。
第一次意识到这个可怕的问题时,那个人又喝醉了,手臂勾着我的肩膀,缠着我的脖子,不时胡言乱语大呼小叫。我认命地扶着他,想把他弄到客栈的床上去。
那人醉得人事不省,却依旧很能折腾。手长脚长的他胡乱扑腾着四肢,好几次都差点一巴掌呼到我脸上。
我强自按捺下一拳揍晕他的冲动,把他扔到了床铺上。
那人却紧紧搂着我的脖子,我被他无意识的一扯,就跌到了他身上。
湿润温暖带着酒气的呼吸,喷到了我的脖子上。那人偏偏头,“吧唧”一口就亲到了我脸上。我僵住了身体,心如鼓擂,一动也不敢动。
就在那一刻,我突然间意识到,我喜欢上了身下的这个人,在我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喜欢上了他的时候。
那人用头发轻蹭着我的脸颊,像一只请求主人抚摸的撒赖的小狗,喁喁呢喃着一个名字:“丽姬,小丽……”
被他挑得浑身火热的我霎时全身像被浸在了冰水里。
我抬起身体,仔细地盯着身下人因为醉酒而变得红扑扑的脸蛋。
依旧是那张相貌平平,勉强算是英俊端正的脸,但我知道,在那凌乱刘海的覆盖下,有一双相当漂亮的深褐色眼睛,闻到美酒,看到我练剑时都会发出熠熠的光芒。
酒和剑,还有丽姬,或许就是那个人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我觉得我不能抑制住我心中缓缓升腾起的嫉妒。
我知道这样的我很可耻,但我无法控制。
我只得垂下眼帘,掰开那人紧紧环住我脖子的手臂,盘腿坐在床铺的外侧。我不能再多看那人一眼,我怕我会做出令那人讨厌,令我自己后悔的事。
那天之后的第二天,我和那个人和气地道别,彼此分道扬镳。他要去燕国拜访他的好友,而我要去追寻我自己的梦。
那人个性洒脱,不拘小节,又很会自来熟,因此交结朋友遍天下。我,从来都只是他的朋友之一。
而他却是我唯一的好友。从昨夜起,他之于我的意义,甚至不再只是朋友。
可我未对他说起过我的心意,他不知道这件事,对我和他彼此,才是最好的。
走上侍秦之路时,我强迫自己把他从心里放下,专注于帮嬴政平定六国。那时候我认为强大的秦国可以替我实现安家国兴天下的梦想。
或许这辈子我不会再喜欢上其他人,那个人有他最在乎的东西,不会和我一起走,我只能孤独地上路。
但这条路,是我自己选择的,所以再怎么寂寞,我也会独自走下去。
几个月之后,在秦王的大殿上,那个人背负着燕太子丹的重托,欲刺杀嬴政。我一直觉得他武功稀松平常,可那日在大殿上对着众护卫横剑傲然相抗的他,却散发出惊人夺目的光彩来。果然不愧是我爱上的阿轲。
如同砍瓜切菜般解决掉那些近卫兵,他的残虹,终于遥遥指向了我。
我很悲哀,为我们可以预见的宿命。
他紧抿着唇,眸色坚毅,完全退却了往日一贯的吊儿郎当不正经,十分的严肃,仿佛在要求我务必要郑重珍重地对待这一场比拼。
以前被他缠得没办法时,偶尔我只能答应他的要求,用纵剑术和他打上一场。
我当然会放水,尽量不露声色不动痕迹地放水,不然每次他就不只是被木剑敲得浑身青紫满头包那样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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