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4年退伍的一名[url]http://一级士官[/url],当了五年兵,江西省抚州市[url]http://宜黄县[/url]人,09年被安排至北京市朝阳区[url]http://三里屯[/url]17支队8中队3班。民政局09年招兵时贴出告示城镇户口当兵一定给安排工作,并给发了安置卡,由于这,我才选择当兵,并且2014年退伍时部队给予安排工作和自谋职业两个选项,我选择了安排工作,没拿部队的补助费,谁知退伍回家至当地民政局报告时,地方告诉我部队盖的彰根本没用,让我找北京部队,我想问问,难道中国人民共产党的彰都不算数,那我们当兵几年为国家做贡献国家的彰竟然不算数,地方民政局的安置卡民政局也不承认,非让我们找武装部,武装部让找民政局,试问谁能给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