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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鹤,我这几天在翻看刀吧旧帖,想整理一些东西转到我的博客那边去(我原来辛苦积存的东西全部丢失了,5555555),没想到在翻看旧帖的时候翻出了一个稀罕东西,更没想到我居然发现你好象和慕容潇若是同一个人?

请看下帖4楼:http://post.baidu.com/f?kz=35303498

我觉得醉酒的蜗牛不会随随便便这样推断的,他一定有他的理由。

如果方便,请告诉我谜底答案。

在刀吧一直忽隐忽现的慕容对我来说就像一个神行侠侣,而你,青鹤,若真的就是他,那可真不失为刀吧的一桩美谈。

请快快告诉我,这里或邮件都可以,要知道我也是有好奇心的。 


1楼2005-09-04 02:50回复
    俺也不明白醉酒的蜗牛是所指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醉酒的蜗牛是哪位隐士,当然就更不知道慕容潇若是谁了,我没有那么感性.觉得名字是个女生的,如果是我起名肯定要起个男性化的嘛 ,比如什么纳兰之类的,呵呵.


    IP属地:广东2楼2005-09-05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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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你和慕容不是同一个人啊,让我白高兴了半天。

      这个慕容潇若在刀吧发的帖子不多,但从他发出的为数不多的帖子里面可以看出这人在对音乐、文学,尤其是诗词歌赋的评论方面显出了挺深厚的国学底子,我因此对这个人比较注意。但可惜的是常常见不到此人的踪迹。

      你觉得这人是个女性?我怎么觉得是个男性?

      不过这人的性别一事,若仅从文字上就能够很清楚地看出来不见得有多么好。我以前有一位网友在知道天空是女性以后发出的一句评论是:“天空是女性?我从她的帖子里面可真没看出这一点。”我觉得这除了是一种对人表达能力相当高的评价,也间接地赞美了这人在理智与感性两个方面的兼顾和兼得。

      另外请青鹤帮个忙。

      请你试试下面这个网址(http://www.creaders.net/),然后告诉我你能不能打开。里面有网友中的京剧爱好者自己唱的段子,要是能打得开的话我就可以把它推荐给扎兄与他分享了。

      想给你推荐的是那里面这两天在热讲“陈丹蕾事件”。一对从清华读研出去的学子夫妻,最近妻子把丈夫碎尸了。万维网里大家就这个事情说啥的都有。

      这件事情折射出了许多道理,原来爱恨相依,福祸相倚,竟至于紧密到了这个程度。我看后真是百感丛生,总是无语。

      你看看,要是打不开的话我就把它转贴到发吧去,你完了到那边去了解一下,如果有兴趣的话。


      3楼2005-09-05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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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亲,你给的那个网址俺打不开.
        还有就是你给俺定作推荐的"陈丹蕾事件"俺通过其他渠道了解了,真是个悲剧,牵扯到的原因很多,不知道该说什么.
        还有就是我前面说感觉[慕容潇若]这个名字有点柔的感觉,是就其名字来说,而不是就其帖子内容来说的.: )
        估计我给你回帖的时候,你还在睡觉,呵呵.


        IP属地:广东4楼2005-09-06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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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见“境外网站被屏蔽”一说不完全是空穴来风。

          嬉笑一个: ^_^

          关于我上次给你提到的那个“陈丹蕾事件”,女方弃碎尸于车尾箱,再将车置于芝加哥机场以后就女扮男装持死者的护照离境回了中国。

          陈丹蕾后来在上海机场露馅,先被海关扣了下来。很快就被发现是重大杀人案件的嫌疑犯,遭到了拘留。我现在不知道的是她会不会被引渡到美国接受审判。陈尚不是美国公民,但案子犯在美国本土。

          事情出来以后,因为陈丹蕾和何雷夫妇以前都是万维网那里的常客,现在那里的许多人又都与他二人在生活中相识相熟,所以不仅因为案件本身奇特,就仅凭许多人都认识知道他们这一点,也足以引发人们发表了许多议论和看法。

          总起来说就分成了对凶手和受害者两方分别同情的不同阵脚。辩论的气氛热烈归热烈,但也不免使人觉出了激烈的味道和辩论双方都具有的浓厚的感情成分。说的比较离谱的有,陈行凶是被逼无奈,走投无路,是一贯以来严重缺乏关爱的结果,是其丈夫何雷一直以来娇纵自己,不尊重女方所导致的直接后果。

          何雷发表过的最操蛋的言论是,一对夫妻若感情出了问题,丈夫在外面有了外遇,那首先说明这个丈夫有魅力,有能力,否则他怎么能在已婚的情况下又得到其他女子的芳心呢?其次这样的出轨也说明了夫妻关系中的女方无能,没本事,挂不住自己的丈夫。

          此言一出,四座哗然。加上陈丹蕾的朋友们披露出来的她早年丧母,学习努力,生活俭朴,婚后极端爱她的丈夫。为了爱,从头学习烹调,成为煎炸炒煮的好手,并且连家里的车子坏了都是由女方来修,丈夫何雷对妻子一直严重不尊重,严重不珍视等情况和说法,在这种情况下,讨论中居然出现了死者似乎罪有应得,凶手似乎无可指责的观点。这就有点不理智了,我觉得。

          今天看见了一篇说话比较客观理智中肯的帖子,不辞辛苦转来给你,不知庆鹤可有时间看一看。

          我是基本同意这个转帖中的观点的。

          转帖中的cdl,指女方、凶手、妻子陈丹蕾,hl,指男方、死者、丈夫何雷。


          5楼2005-09-09 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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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认为几位回忆者另有所图或者什么,他们也是为大家了解真相尽自己的一份力。为此,我也要感谢他们。但是,尽管他们在描述时已经尽力保持客观,不可避免地,他们的回忆都或多或少地带有一定主观色彩。另外,做为何陈一家的局外人,对两人了解的片断性必然导致他们的观点不能全面反映问题。

            遗憾的是,很多人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以“回忆”一文为例。 

            可以很容易看出来,这位作者其实对cdl的了解远比对hl为多。她和cdl单独深谈听其倒苦水的机会有多少次?她有没有真正和hl深谈过关于何陈
            的家庭问题呢?作者没提,我也不便猜测。“他们吵架的原因通常都很小,然而何雷很主观,不会从陈的角度想问题,又不肯哄人,只是不断指责陈的错误,而陈通常是沉默,但是最后一旦爆发出来,就比较可怕,甚至动手打人。”注意这段作者是以完全旁观的口吻在不容置疑地直接分析两人。那么,这些非常确定性的描述的依据何在?在两家的交往中,有多少次作者得以亲身体验何陈夫妻吵架?了解吵架的来龙去脉?以我在北美留学生活多年的经验,即便朋友要好到每周聚会一次的,真正看到当面争执的机会也不会很多。陈动手伤人是确凿无疑的了,那么何的不替人着想不肯哄人不断指责的说法有多可信呢?我的合理猜测是,大部分是cdl事后说给作者听的。这就有问题了,而且非常之大。当你以旁观人的口吻转述当事人的说法时,自觉不自觉地你就是在误导受众。

            另外关于何的“一切错在妻子”的理论,我相信他是肯定说过的。但是,“回忆”一文作者又是非常定性地直陈,完全没有提及当时的境况,上下语境,甚至陈当时的态度。当作者写道何“坚决认为”如何如何的时候,有没有100%的把握何当时不是在开玩笑,或者了不了解何陈二人之前是否早有相关争论,这不过是他们间争论的继续? 又或者这个理论根本是cdl转述的?

            我在这里郑重强调一遍:我绝没有质疑“回忆”一文作者用心的意思。我只是对她个别地方的行文风格有保留意见。要知道,对于这样一件有轰动效应的事件,任何一处细微的差失都有可能造成对大众视角的偏引。事实是,正是此文发后,BBS上的论战才拉开帷幕。做为何陈两人的生前交往,能做的,是尽量客观地描述事件和场景,而不是去下主观论断。这是我们对当事人的起码尊重。在这里希望原文作者如对我的说法有意见,或者有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请千万回复一下。

            相比而言,第二篇稍短些的忆文,姑且叫做“回忆2”吧,在这点上就做的好得多。“她还说何雷对外人很好,可在家里对她就不是那么回事”是很清楚的转述,没有任何歧义。为避免误解,我再说一遍,我并不是在否定何是很主观爱训陈的人,他也许是,也许不是。我没有第一手证据,不可能随便下定论。同理,如果作者真的多次亲眼目睹何训斥陈,并且表现得不在意陈的感想也不哄陈,注明是亲眼所见也要好过直接下结论。反过来,如果作者的这些结论泰半是基于cdl的说法的话,则这种盖棺定论式的说法非常要不得。

            另外一个很令人迷惑的现象是,还有一篇纪念长文是从hl朋友的角度看问题的,暂称之为“回忆3”。无论其可信度还是受众范围,按理应该同前述两篇相当才对。可是,很明显地,cdl同情者们在论战中对“回忆3”中所提到的何的种种positive的性格事迹几乎无视,而完全局限于“回忆”一文给何的定位。这种非常明显的选择性是否明智,对何是否公平?

            至于有些人念念不忘的“模仿本能(本能在这里指电影《本能》。陈曾在早前与其夫看了这场电影以后,以刀在何雷的胸前刺了两刀。这个情节与电影上的相仿,故被人说为“模仿”)杀人是伪证”的说法,一来是网人言论道听途说,在没有官方新说法之前,取信于police report更加可靠些;二来做为一种可能性来讨论并非不可以,但某些人信誓旦旦以此做为其立论根基之一,就未免太过不负责任了;第三,即便这是事实,但陈刀伤何并导致后者一个月才能康复也是事实。
            


            7楼2005-09-09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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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辩论,人的水平可有高低之分,见解可有南北之背,但是在态度心态和思维走向以及客观和公正等基本要素的掌握上应向上面的这位Qoune同学学习。

              另外他在帖子里面提到的“在大是大非上,我觉得hl基本上体现了一个有情有义男人的素质”这句话,指的是女方第一次把他刺伤两刀以后,他请了城里最贵的律师替妻子辩护,后来又四处借钱,把妻子保释了出来这件旧事。


              10楼2005-09-09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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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内心情感的伤害也许比肉体的伤害更令人难受,关于这个事情,关键是看当事人当时的心理,还有就是要考察他们之间的生活状况,我觉得这些可能是造成残案的主要原因.
                举例来说吧,如果他们感情上存在一定危机的话,那个男的每天对这个女的,爱理不理的,想起来了说句话,想不起来了就撩在一边,这个说实话是很折磨人的感情和影响情绪的,这样的冷处理比打你骂你还难受,如果女的心理承受不了,而且又压抑的话,肯定会做出冲动变态的事情.上面是从一个方面来说的.
                从另一面来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就算感情有危机了什么的,也不至于如此残忍和变态吧,让人不寒而里,我觉得这个女的首先在现实生活中,心理也一定有潜藏的不健康,当爆发的时候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我觉得都是个人问题,不想牵涉到什么社会问题,一有什么责任了都推给社会也是一种不负责的表现.


                IP属地:广东11楼2005-09-09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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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偶遇乡亲姐,呵呵,穿件漂亮衣服问


                  13楼2005-09-12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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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花花就是好看


                    IP属地:广东14楼2005-09-13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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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这件衣服果真好看,“两个花花就是好看”。

                      我记得以前在刀吧还见过一个空镜子1240的名字,那个数字记不准了,反正就是空镜子后面跟了个数字,不知道那个人是不是你。

                      你有多长时间没转回你那个窝里看看了?你那里来了老朋友,给你留了话呢。看你没回,我想你是没看见。

                      在那里申请个吧主玩玩吧,我二天好多一个胡闹灌水的去处。

                      这张图好看不:银燕划破天幕

                      再祝青鹤生日快乐!


                      15楼2005-09-19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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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0.21.203.*
                        乡亲姐,那个也是我,当初注册的时候名字有人用了,就胡乱加了串数字,也没打算常用,后来用久了嫌数字烦就戴了两朵小花,呵呵,臭美下嘛。我家有人问候?哪个家?在哪里?我不晓得啊~~

                        天空


                        16楼2005-09-22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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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IP属地:广东17楼2005-09-22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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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0.21.201.*
                            百度,我真服了,就李敖两字都不行,这也叫媒体?有病!!!

                            我真想骂人,真憋得难受,气死


                            21楼2005-09-23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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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


                              22楼2005-10-03 23:55
                              回复